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67092334W/202300014
文  号
来 源
市委编办
公开日期
2023-10-14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10-14 15:34     浏览次数:4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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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编委办)是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及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职能是:

1.认真贯彻执行省、州、市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贯彻落实全市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章及办法,并组织实施。

2.承担我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职责。负责机构设置、变更、撤销、职能配置等工作,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3.承担市、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建设和机构改革职责。根据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研究拟订我市市乡两级行政管理体制建设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市及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建设和机构改革工作。

4.承担我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管理职责。负责审核市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审核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报批市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总额;分配州编办下达的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

5.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擅自扩大或者缩小职责范围和权限的;擅自设立、撤并机构以及提高机构规格或者变更机构名称、隶属关系和经费渠道的;擅自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者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的;擅自超过核定的编制使用工作人员的;为超编人员核拨经费或者办理录用、调任等手续的;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等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行为的进行及时纠正,并严肃查处。

6.承担市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法人年检、建立法人档案管理等职责。

7.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机构编制审核及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中有关机构编制使用的前置审核工作;负责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机构编制审核工作;负责指导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工作。

8.承担市编委的日常工作。负责与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业务联系。

9.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机构编制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中共香格里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编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悉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二十大、二十届一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心大局,聚焦推动改革、服务发展、改善民生不断创新工作,控住管好盘活机构编制资源,为香格里拉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和组织保障。现将2022年工作汇报如下:

1. 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强化刚性约束。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将机构编制作为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的基本依据。严守编制基数“红线”,严肃机构编制纪律,落实“控编减编”工作要求,严格机构编制事项审核审批,切实提高机构编制效益。一是确保各单位机构底数清、编制情况明。严格落实实名制登记管理制度,及时了解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涉及机构、职数、编制和人员增减等变化情况并进行备案,实时更新、完善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二是机构编制条件前置,把好招录和调动“进人关”。强化招录(聘)工作编制审核,严格按照《香格里拉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暂行规定(试行)》和《香格里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暂行规定(试行)》,从源头杜绝各单位出现超编进人、人岗混用等情况。三是强化招录(聘)工作编制审核,严格按照《香格里拉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暂行规定(试行)》和《香格里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暂行规定(试行)》,从源头杜绝各单位出现超编进人、人岗混用等情况。四是严控财政供养成本。强化事前评估,严格对增设机构、增加编制等相关请示的审核审批;不断完善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对各单位全年预决算和每月工资人员编制情况等进行审核,严禁出现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情形。截至目前组织召开2次编委会会议,按权限和程序对增设机构、增加编制等相关事宜进行了研究审议。

2. 坚持瘦身健身相结合,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一是配合人社等部门严格控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规模,把好“招录进人关”。保障2022年新招录公务员编制33名,事业单位招录编制158名(公开招录116人、公费师范生9人、定向医学生30人、三支一扶3人)。二是进一步调整规范市级相关单位领导职数,规范设置领导职数4个单位(政协、纪委监委、工商联、红十字会);新成立机构16个;三是进一步加大机构编制实名制登记管理工作,全年对实名制系统和机房进行管理维护,工作人员经严格培训上岗,根据各乡镇、各单位人员实时变化进行联网数据信息的清理、录入和更新完善,确保机构、编制、职数、实有人数等数据真实、准确。四是切实做好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管理等网上名称管理工作和做好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换证工作。全年共发放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34本;全年共受理199家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24家事业单位变更登记、9家事业单位设立登记。五是积极消化局部超编人员。六是开展编外人员清理工作。于6月7日召开第一次联席会。会议传达学习“编外十二条措施”、通报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审议《关于做好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等事项。并对清理规范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七是提升机构编制保障能力。在今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主动作为,创造性开展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结合全市编制情况,提供11个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安置岗位。八是规范零人员机构情况。我市编制数和实有人员均为零的派出机构有11个,目前,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通过调整机构性质、增加编制等措施,完成对零人员机构的整改工作。完成年度计划的100%。九是不断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通过随机摇号,采取书面审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抽取的9家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进行检查,维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真实性,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公示工作。

3. 坚持依法依规,强化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强化政治监督,构建预防、查处、问责相统一的监督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检查。通过向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转发相关文件、组织干部教育培训、开展学习研讨、进行基层调研等多种形式,持续扩大贯彻宣传覆盖面,营造了全市干部职工自觉学习贯彻机构编制党内法规、法律及行政法规、相关政策的良好氛围,强化“编制就是法制”意识,推动机构编制工作不断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迈进。二是完成中央巡视云南涉及机构编制方面问题整改工作。依据机构编制党内法规、法律及行政法规、相关政策及决策部署,积极配合中央巡视云南涉及机构编制方面问题核查,对政策性超编问题、机构编制违规问题、机关工勤人员等进行自查,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消化计划。三是按照省委编委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机构编制督查工作。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各部门不得在限额外设置机构,不得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不得擅自增加编制种类,不得突破编制总量增加编制。未经党中央授权,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下级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配置。四是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抓好机构编制“条条干预”问题专项整改,坚决纠正上级部门干预机构编制问题,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五是履行主管部门职责,与纪委、组织、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积极联动,对全市“吃空饷”、超编制、超职数及乡镇空编等问题进行联合督查,形成监督合力,针对存在问题找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严守总量红线。

4. 稳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一是积极推进园区改革工作。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总体方案>的通知》(云委〔2020〕287号)、《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云南省清理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总体方案>的通知》(云编〔2020〕26号)及《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将部分开发区管理机构补充纳入清理规范范围的通知》文件要求,在园区改革工作中,对两个涉改单位编制、人员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对如何盘活编制资源,做好控编减编工作进行认真研究,经提交编委会审议,市委常委研究,完成资产移交等相关工作的香格里拉工业园区格咱片区已完成机构撤销、领导职数核销、人员分流等工作。二是深化基层整合执法力量工作。加强实地调研,将调查研究与监督检查结合起来,通过开展调研座谈,查看职能运行、内设机构等情况,进一步理顺部门间职责关系。对存在职能职责理解不准、机构编制政策认知不深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解读、回应诉求,达到加深认知、听取意见、探索路径的目的。三是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使用周转编制,盘活编制资源;对部分事业单位进行编制总量备案管理,促进编制资源合理利用。四是推进事业单位创新试点工作。通过编制合并、职能整合、人员划转,将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香格里拉市教师进修学校、香格里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香格里拉市电子信息化教育所合并为香格里拉市教师发展中心,统一承担原有的职能职责。对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全市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院、市医院。实行编制总量备案管理,促进编制资源合理利用,推动教育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及公共事业有序发展。

5. 强化自身干部队伍建设。今年以来,市委编办结合机构编制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注重以“学习、廉政、服务”为抓手,持续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切实提升部门履职能力,扎实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一是注重深化学习教育,丰富自身建设多样性。采取线下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集中学习”和线上利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一部手机办事通”、云南干部在线学习网站等载体“分散自学”的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儿”活动与落实“双报到”制度有机统一,结合社区所需所盼,积极到社区、网格区参与疫情防控、创卫、文明城市建设等工作,不断提升服务社区水平。二是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发挥自身建设能动性。我办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放在突出位置抓好抓实,把责任制的全面落实贯穿到各项工作中。“一把手”上廉政党课1次,开展集中廉政谈话11人次,定期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推进廉政制度和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谈心谈话、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制度,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以集中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加强对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的学习教育。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思想道德建设。为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我办严格按照市委相关工作要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各项措施。通过志愿服务活动、集中宣传活动、慰问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等方式扎实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主动转变作风办实事,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落脚服务见实效,真正把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的要求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全过程。结合“迎接党的二十大 一学四抓三促进”、反分裂反渗透等学习宣讲工作,我办在挂包村和办内积极开展学习宣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及村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立正确是非观,正确认识藏传佛教中国化,坚决把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自觉承担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公民义务,筑牢维护稳定的铜墙铁壁。四是巩固脱贫成果,有效推进乡村振兴工作。1.脱贫户精准管理。今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办在挂包村已整体脱贫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挂包帮 转走访”工作,制定巩固计划,挂包力量持续下沉,开展政策宣传和及时帮扶、慰问。切实保障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和工作队员生活补助、保险等费用,关心一线驻村干部。解决红坡村工作经费30000.00元;解决红坡村公益性岗位2022年度工资补贴7000.00元;发放困难群众慰问金3000.00元;发放困难党员慰问金2500.00元合计:42500.00元。2.结对党建,党建扶贫双推进。我办党支部采取与红坡村党总支结对共建,有效整合党组织资源,充分发挥党组织优势,切实提高了党建工作水平。利用三月维稳月、十一国庆节等契机,到红坡村开展政策宣讲、“上党课”等活动,与农村党员加强沟通交流,实现共同进步,夯实党在涉藏地区农村的执政基础。在七一期间对红坡村5名困难老党员进行慰问,发放慰问金2500元。3.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帮助群众提升法治素养,引导群众依法解决问题,依法表达利益诉求,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五是抓好综治维稳工作,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办内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法治建设、禁毒、防艾、缉枪治爆等宣传教育,立足自身工作职责,积极承担依法治市、安全生产等工作,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学法用法、依法办事,调动干部职工反分裂、反渗透、反邪教。六是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我办积极参与创卫工作,落实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任务,组织网格检查巡查和清扫保洁工作,落实每周“一检查、一大扫”常态化管理机制。坚持每周五下午到本单位负责的卫生责任区、城市网格责任区及挂联小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开展达标劝导志愿服务,努力使本单位负责的卫生责任区、城市网格责任区、挂联小区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七是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压紧压实机关疫情防控责任,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市委编办始终坚决贯彻落实州委、市委、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安排,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党支部及党员干部切实履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同时,纷纷参与到抗击疫情工作中。一名副主任抽调至巴拉格宗隔离酒店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干部职工到尼西卡点、机场路卡点、箐口卡点、月光广场核酸采样点、松赞林寺核酸采样点、萨龙酒店核酸采样点等地开展志愿服务,查验过往车辆健康码、行程码及核酸检测报告,协助医务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维护秩序、信息登记等各项防疫工作,用实际行动积极践行机构编制部门共产党员和干部职工的责任与担当。八是做好日常基础工作。全面完成工青妇活动、保密安全管理、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双拥工作、法治政府建设、档案管理、环境保护工作等相关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编制股、监督检查股、事业登记管理局。

所属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实名制管理中心。

1.实名制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所属单位1个不单独核算、不单独纳入决算编报,合并在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1个单位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0人,退休2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单位本年度公开的公开08表和09表为空表,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673,255.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73,255.08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及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41,075.95元,增长10.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1,075.95元,增长10.24%;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办增加涉及人员基本工资晋级晋档增资补发,新基础绩效改革增加补发和补缴工资改革补缴住房公积金及养老保险费,事业绩效标准提高、体检费标准的提高等人员经费支出的增加原因导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数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673,255.08元。其中:基本支出3,380,388.51元,占总支出的92.03%;项目支出292,866.57元,占总支出的7.97%;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6,425.72元,增长4.4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7,683.80元,增长2.35%;项目支出增加78,741.92元,增长36.77%;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办增加人员基本工资的晋级晋档增资补发,新基础绩效改革增加补发和补缴住房公积金及养老保险费,事业绩效标准提高、体检费标准的提高、志愿者生活补助支出及增加办公设备固定资产采购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80,388.5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21,247.90元,占基本支出的95.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9,140.61元,占基本支出的4.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2,866.5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发放行政人员2022年目督考核奖99,000.00元; 2.支付2022年度残疾人保障金17,904.78元;3.用于单位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志愿者生活补助、维修维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31,361.79元;4.用于扶贫挂包村的困难老党员慰问、受灾困难户救助、挂包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等支出12,500.00元;5. 设备购置费支出32,1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3,255.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56,425.72元,增长4.45%,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办增加涉及人员基本工资晋级晋档增资补发,新基础绩效改革增加补发和补缴工资改革补缴住房公积金及养老保险费,事业绩效标准提高、体检费标准的提高、志愿者生活补助支出及增加办公设备固定资产采购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56,419.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76%。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按规定发放的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交通费用、奖金等支出。开展业务及工作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3,133.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5%。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支出;

3. 卫生健康(类)支出238,767.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0%。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以及失业、工伤、体检费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4. 住房保障(类)支出274,935.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8%。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300.00元,支出决算为9,443.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443.4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300.00元,支出决算为9,443.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443.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办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三公”经费预算执行,严格执行机关运行经费开支标准,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开支,严控行政运行成本。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779.48元,增长23.2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899.48元,增长70.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20.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办公车随着使用年限的增长,需要经常维修保养,其次是今年燃油费价格上调等原因导致车辆燃油费、维修费等支出增加,所以本年三公经费比上年增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我办到扶贫挂包村、组开展巩固扶贫成果助力发展乡村振兴工作、到各乡镇调研机构编制管理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效能评估工作以及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年检抽查检查工作等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2022年我办无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140.61元,减少24,388.44元,下降13.29%,主要原因是2022年支付职工应休未休带薪休假工资比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的办公设备及办公耗材、零星办公用品购置、职工应休未休带薪休假工资、书刊报刊杂志费、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1,208,024.08元,其中,流动资产16,649.53元,固定资产1,191,374.55元,我单位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6,595.6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4,676.00元,流动资产增加11,919.68元,2022年无报废报损资产,无资产处置收入(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8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8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86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不涉及 2.外交(类)3.国防(类)4.公共安全(类)5.教育(类)6.科学技术(类)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10.节能环保(类)11.城乡社区(类)12.农林水(类)13.交通运输(类)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15.商业服务业等(类)16.金融(类)17.援助其他地区(类)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20.粮油物资储备(类)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23.其他(类)24.债务还本(类)25.债务付息(类)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等的支出,所以这些的支出都为0。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40100122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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