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7550903XQ/202500700
文  号
来 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5-10-31
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31 17:49     浏览次数: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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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实施全省范围内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作。承办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州荣誉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在案件。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股、工资福利与退休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股、劳动关系信访与调节股、劳动保障监察股。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香格里拉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2.香格里拉市社会保险中心;

3.香格里拉市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3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3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社局的指导下,在各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党建引领,有力有序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贯穿到人社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结合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急难愁盼,注重党建与业务工作的融合推进,深学严管笃行,抓实抓好党纪学习教育,着力稳就业促保障,绘就人社惠民新画卷。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稳就业促创业,拓宽多元就业新路径

1.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1149人,转移就业率73.48%,完成年度目标任务4.7万人的108.83%;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9701人,转移就业率88.79%,完成年度目标任务9200人的105.45%;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转移就业1765人,完成目标任务1600人的110.31%;易地扶贫搬迁脱贫劳动力1549人,转移就业1459人,搬迁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94.19%,实现有劳动能力的易地扶贫搬迁户至少一户一就业。举办职业技能提升培训171期,培训农村劳动力9423人次,其中脱贫劳动力4047人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4000人的101.18%。摸排我市近三年高校毕业生4259人,其中继续升学352人,实有劳动力3907人,实现转移就业2025人,转移就业率51.83%。城镇新增就业1315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200人的109.58%;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31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70人的253.5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17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0人的158.5%。入企入户主动向293户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提供贷款77560000.00元,创业带动就业749人。2024年截至目前,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支付进度98%。

2.主要措施。抓住重点任务,持续强化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就业优先,建立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强力推进转移就业工作。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就业工作专班,持续开发安置65个村(社区)行业协管岗位、132个村组人社协理员岗位、30个村(社区)基层就业见习岗位。落实好《云南省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16条措施》。大力推广永仁县幸福里社区用工企业+用工平台+务工人员新型就业服务模式,加快构建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为核心,以幸福里社区、零工市场、各乡(镇)和村(社区)就业服务站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为支持的四位一体公共就业服务网络,进一步强化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水平。二是做好就业创业政策承接。制定《香格里拉市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实施方案》《香格里拉市2024年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香格里拉市人社协理员(暂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关于开发村(社区)基层就业见习岗位的实施方案》等惠企惠民政策文件16份,牵头制定《香格里拉市进一步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19条措施》,推动政策能出早出、能出尽出,提高政策精准度。三是推动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就业综合服务窗口1个。将就业、失业登记、创业担保贷款等服务事项打包办理。优化调整经办审批流程,确保群众办事只跑一趟

抓住重点群体,就业服务更精准。一是抓实动态管理。利用大数据+铁脚板服务模式,运行市、乡、村三级互联互通的农村劳动力信息资源管理系统,摸排入库79793名农村人口就业信息,做到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全覆盖动态精准掌握。二是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专项行动,深入开展1131服务,即,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2024年截至目前,服务高校毕业生462人,服务率100%,转移就业率47.84%。三是规范高校毕业生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制定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办事流程,单独设置档案室1间,设置专职管理人员1名。接收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等流动人员档案1285份,完成档案转递425份,历年累计接收和管理9751份。四是加强就业服务。坚持线上、线下齐发力,结合农村转移就业百日行动、职引未来百日千万招聘活动、金秋招聘月活动等,举办现场招聘活动21场,线上收集发布州内外企业最新用工岗位14007余个,持续加大岗位信息、职业指导等服务供给。五是增强就业能力。聚焦特色产业发展,坚持以就业创业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组织实施民宿客栈、护林员、电商美工等职业技能培训171期,培训劳动力9423人次(人社部门7134人次),其中脱贫劳动力4047人次(人社部门2412人次),持续增强群众就业本领和造血功能。六是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创业云南建设三年行动,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群体创办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入企入户主动向293户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提供贷款77560000.00元,创业带动就业749人。七是兜牢困难群体底线。强化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脱贫人口等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开发安置城乡公益性岗位2545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2201个(目前实际在岗2188个),城镇公益性岗位344个(目前实际在岗230个)。充分发挥城乡公益性岗位兜底保障作用。

抓实就业帮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动配合市委农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指挥部开展就业帮扶工作。一是持续推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筹集整合900000.00元资金,大力实施沪滇劳务协作巩固提升项目,开展有组织跨地区劳务对接,到沪实施就业援助活动2期,帮助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50人,其中省内就近就业360人、到沪就业40人、省外其他地区就业190人。通过组织化输出劳动力190人(其中,脱贫劳动力157人)。二是加大就业帮扶政策落实。建立外出务工奖补机制,为486名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落实一次交通补助380000.00元,鼓励引导外出稳就业。全面动态规范管理就业帮扶车间,实时掌握吸纳就业情况,现有就业帮扶车间12户,鼓励引导吸纳就业192人,其中脱贫人口167人。三是扎实做好问题整改。根据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后评估考核发现5个方面7个问题。其中共性问题4个,个性问题3个,制定14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目前7个问题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中。

(二)社保体系筑基石,民生福祉稳续航

1.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24年,我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0.33万人,完成目标计划数10万人的103.3%,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7.77万人,完成目标计划数7.47万人的104%;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56万人,完成目标计划数2.53万人的101.18%,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52万人,完成目标计划数1.51万人的100.66%。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17万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15万人的101.74%;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90%。基本养老保险扩面人数2076人,完成目标任务1700人的122.1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人数占比93.4%,完成目标计划数90%103.7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选择最低档次(200元)缴费人数占比79.01%,完成目标计划数低于8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人数8.97%,完成目标计划数>6%104.3%;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8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94万人的95.36%;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65%,完成目标计划数65%100%

2.年内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确保社保基金安全,按月征收、上解,足额发放养老、工伤、失业待遇;困难群体代缴5748人,代缴率100%;僧尼共718人,符合代缴656人,已全部完成代缴;受理审批、核算2024年城镇职工退休103人,机关事业中人1606人,已完成清算1475人,清算率91.84%;受理工伤申请53件,认定46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2024年企业参保单位690家,网厅开通单位690家,开通率100%;网厅办理新开户、人员增减变动、法人变更等高频社保业务1600余件,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406800.00元,惠及企业358家,发放技能提升补贴5111005000.00元;开展2024年企业职工困难帮扶工作,审核通过253人,涉及资金910800.00元,将在年前完成公示及补助资金发放。

3.聚焦基金安全,积极开展基金巩固提升行动,并及时开展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及安全评估工作,确保各项基金收支执行平稳。一是制定《香格里拉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通过梳理高风险岗位及险种,对高风险进行重点监控、排除隐患;调整日常巡查工作方式,融入疑点现场调查等做好基金安全工作。二是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年内共开展基金安全警示教育3次。三是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了社会保险基金5个险种的自评工作。

(三)聚贤纳才引活水,发展壮大人才队伍

1.积极聚集优秀人才。一是按照招聘程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108人;教体系统校园招聘11人,自主招聘22人。二是安置三支一扶期满23人,安置农村定向免费医学生12人,安置公费师范生4人;招募三支一扶工作人员5人。三是做好事业人员调配、转隶等工作,办理调动66人次;完成83名事业人员划转工作;清理违规借调16人。四是专项招引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3人。

2.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设更新全市技能人才信息数据库,累计入库技能人才3793人,其中体制内技能人才438人(其中,高级142人、技师110人),体制外技能人才3355人(高级以上707人)。一是年内新增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36人;新增取的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60人。二是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7035人次,其中农村劳动力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6736人次。三是推荐上报4名非遗传承人申报2024年度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首席技师,经州局审核推荐到云南省人社厅1名;积极推荐5位技能人才申报雪域英才支持计划中的雪域工匠。四是举办了香格里拉市第二届职业技能竞赛,设置7个赛项,82名选手同台竞技,以赛促训、以赛促学,不断提升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水平;同时,选拔73名优秀技能人才参加迪庆州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暨产业工人技能竞赛,13个赛项获奖率达65.75%。五是鼓励企业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通过产教融合、企校合作、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年内培养企业新型学徒129人,培养期为2年。

3.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年内不断深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积极完成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聘任管理和职称、人才选拔、职员等级晋升等重点工作,目前全市专业技术人才2873人,高级537人,中级1066人,初级1270人。一是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年内共审核推荐正高级职称资格20人,副高级职称资格169人,中级职称资格154人,初级职称资格61人。二是开展2024人社部涉藏州县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专家服务团·迪庆行活动医疗专家义诊、水利专家授课等活动1期。三是云南省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推荐工作稳步有序推进。2024年香格里拉市共推荐成立3家省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为基层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了人才智力支持。四是人社部涉藏州县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选拔工作循序渐进,年内,成功选派4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养项目。五是加大编制人员向乡(镇)倾斜力度,坚持按编设岗,分类管理,统筹使用的工作思路,年内完成了11个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完成新设立、增编、减编、划转等6家市级单位和教育系统16家学校的岗位核准、人员分类管理工作六是完成涉及30家事业单位39名事业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

4.稳慎做好工资收入分配工作。一是继续落实好退休政策。年内研究审批事业提前退休人员164人,机关工勤提前退休人员12人。二是认真执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的监督和管理,2024年共审批2023年应休未休假人员89人,核定应休未休假报酬420000.00元。三是做好机关工勤技术等级变动、事业单位岗位职称变动、学历变动、落实工作年限等工资审批1050人次。

(四)和谐关系促双赢,劳动权益稳保障

1.全面推进劳动监察工作。为进一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走深走实,我市积极发挥原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协调各成员单位不断总结经验,按照我市根治欠薪工作创新四三三二工作法,以及持续参与由市委政法委牵头的每周末夜间联合大检查,不断提高全市根治欠薪治理工作的系统性和实效性,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目前,全市未发生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或有影响网络舆情事件。一是2024年截至目前共受理拖欠工资投诉案件599件,共涉及劳动者工资等待遇16403400.00元,涉及劳动者1779人。有效保障了农民工工资得到及时兑付,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目前做到各平台欠薪线索动态清零。二是全年先后对200余户用人单位进行了用工检查,对排查出的欠薪隐患主动前端化解,发现非法使用童工案件线索9条,涉及童工11人,对涉及使用童工的9户用工单位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2.持续做好劳动仲裁工作。

一是2024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84件,已结案83件,涉案金额6586194.00元,其中仲裁裁决结案15件,涉案金额2255512.00元;调解(仲裁调解+案外调解)结案68件,涉案金额43306820.00元。法定时效内仲裁结案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80.95%。另有1件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二是全面开展劳动用工登记线上办理工作,加强网上备案登记的指导与管理,2024年,新增网上登记备案企业215户,新签合同备案4559人、续签合同备案1896人、解除终止合同备案4024人、变更合同备案262人。是做好日常接访及信访回复工作,接访法律法规咨询群众达1200余人/次,信访回复17起。四是做好2024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对辖区内40家企业进行企业薪酬调查,为企业薪酬制度的制定奠定了基础。五是开展青年仲裁员服务企业活动,服务企业20户,对平台企业的行政指导及宣传推广三指引一指南”2次,指导和服务15户企业建立以体现技能价值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分配制度。六是始终把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贯穿在治欠及仲裁工作的各个环节,通过主动上门宣传、结合巡查检查宣传、结合案件办理宣传等,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65267224.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937082.21元,占总收入的99.4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330142.6元,占总收入的0.5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306455.59元,增长5.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276986.78元,增长5.3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29468.81元,增长9.80%。主要原因是2024年主要转入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及社保就业专项资金审计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67329616.88元。其中:基本支出18402031.6元,占总支出的27.33%;项目支出48927585.28元,占总支出的72.6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减少5805966.12元,下降7.9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17240.84元,增长3.47%;项目支出减少6423206.96元,下降11.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4年没有相应资金资金支付及三支一扶人员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402031.6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722813.08元,占基本支出的96.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79218.52元,占基本支出的3.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927585.2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目经费27219元,主要用于开展各项党建活动。

行政运行项目经费692870.56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经费,工资系统软件维护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目经费334992.45元,主要用于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社会扩面各项工作。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职业技能大赛。

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目经费4200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专家工作经费。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目经费559073.71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工资支出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目经费40947647.98元,主要用于就业专项资金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目经费1821455.96元,主要用于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设资金。

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目经费37843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脱贫攻坚奖补金。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目经费144405.62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金。

其他支出项目经费95620.00元,主要用于无命案、双相联动及的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937082.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9%。与上年相比增加3276986.78元,增长5.31%,完成年初预算的387.3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5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完成年初预算的98.84%主要用于2024年党建活动经费及高技能人才人员生活补助的开支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实际发生额比预算数少1.16%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928792.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75%,完成年初预算的397.88%主要用于社会保险、就业扶持、社会救助等和社会福利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及需求增长等。

9.卫生健康支出1028023.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8%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及医保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保、补助等政策提标。

10.节能环保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支出3928705.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本年使用。

13.交通运输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支出1012024.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保障对象人数超年初预计。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1244.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8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057.00元,增加31.2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9987.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08%,完成年初预算的9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125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92%,完成年初预算的12.5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800.00元,增长23.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57.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5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257.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 00元,支出决算为21244.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8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057.00元,增长31.2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9987.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125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三公经费的相关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800元,增长23.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57.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5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257.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出差次数和公务接待次数较多。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出差和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指导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及劳动监察检查企业用工情况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535050.61元,比上年增加45867781.07元,增长6873.9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及各项办公费用及差旅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2024年我局开展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及各项办公费和差旅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1983449.21元,其中,流动资产619533.69元,固定资产5417345.05(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688000.00元,无形资产258570.47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229976.1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95658.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00330.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26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29065.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00330.5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00330.5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8、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9、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10、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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