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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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6208L/202100165
文  号
来 源
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1-08-30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8-30 17:06     浏览次数:8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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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督查督办、安全、保密、综治维稳、信访、政务协调、后勤保障工作。组织重要文件、文稿起草。组织协调民政改革、发展重要问题调研。

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落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财务规章。监管民政事业资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民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评比表彰、科技管理、队伍建设、人事档案管理、因公出国(境)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等组织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社会救助股。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财政、省财政、州财政和市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做好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工作。参与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三)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负责落实符合政策的离职半脱产原大队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农村老党员和城市无工作、无退休待遇老党员、村干部相关待遇工作。

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和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组织、指导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

社会事务股。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落实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组织实施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省际、州(市)和县(市)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救助工作。落实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办法。负责权限内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等有关工作及日常管理。负责与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协调前置审查事项。组织实施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的地方规章及办法。负责权限内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分类评估和执法监督工作。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取缔非法组织。负责社会组织登记、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以及市级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拟任负责人人选审核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牵头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

(四)社会福利股。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工作。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城乡低保对象,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020年,我局持续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通过主动排查、主动发现、主动救助,把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3944户7616人,其中:农村低保保障对象3350户6756人;城市低保保障对象594户860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3193.92万元。同时认真做好城乡低保月补助标准提标工作。从4月起提高了农村低保月补助标准A类440元/人/月,B类250元/人/月,C类200月/人/月。从6月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执行省级指导标准640元/人/月。

一是全面摸底排查,做到应保尽保。2020年3月以来,对全市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按规定按程序全部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目前,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纳入低保保障对象1302户3394人,占农村低保的44%,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18%。二是全面复查复核,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严格对照云政办发〔2019〕42号文件规定,对系统在保的低保对象进行复查复核,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并加强动态管理。2020年以来,累计清退不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2373户9219人。三是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保障性住房等社会救助项目的居民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进行核对,出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2355份,核对人数6286人,建立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数据库和网络工作,做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2.聚焦特困供养对象,确保“应养尽养、应兜尽兜”

一是精准认定特困供养对象。指导督促各乡镇严格按照《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要求,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及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全市特困供养对象共有822人,其中分散供养特困对象有790人,集中供养32人。全年累计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资金852.95万元。二是认真做好特困人员提标工作。从2020年6月起,全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执行省级指导标准832元/人.月,比2019年提高了100元/人.月。另外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统一执行省级指导标准:一档835元/人.月,二档418元/人.月,三档251元/人.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统一执行省级指导标准:一档151元/人.月,二档88元/人.月,三档50元/人.月。

3.聚焦临时救助对象,确保“应救尽救、及时救助”的原则

一是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困难群众在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民政部门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临时救助。会同市财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细化审核审批程序。截至目前,全市临时救助2167人次,累计支出940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救助387户,累计支出276万元,有力助推了脱贫攻坚工作,为兜底保障筑牢了最后一道防线。二是下拨“同舟工程—中国旅游集团公司”参与香格里拉市“救急难”行动资金30万元,救助60户城乡困难户。同时,为缓解受疫情及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造成的影响,按程序实施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孤儿等困难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30.464万元,发放电费补贴27.69万元。

4.聚焦其他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确保筑牢兜底防线

一是做好“一老一小”供养保障工作。积极推进2020年“十件惠民实事”项目建设。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7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其中1个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6个已完成竣工验收未投入使用,共计投入492万元。完成1个特困供养服务中心主体建设,已完成投资675.2万元。二是全市高龄老人2796人,发放高龄补贴191.06万元。三是抓好儿童福利保障工作,从2020年6月1日起,机构养育儿童月人均补助标准为1980元;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为1280元。全市61名孤儿发放孤儿保障金116.76万元。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先后到小中甸镇、建塘镇、尼西乡看望、慰问7名困境、留守儿童,并为他们送去了慰问金共0.33万元。为7名孤儿发放“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金3.5万元。四是全力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截至目前,共接待救助对象56人,发放救助金8.88万元。同时开展了“寒冬送温暖”活动。五是做好1870名困难残疾人和1522名重度残疾人补贴发放工作,全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50.11万元。

抓紧抓实抓好社会事务管理和基层政权建设

1.巩固城乡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一是全面完成全市62个村(社区),719个村(居)民小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探索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切实推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落实自治、法治、德治的基层治理机制。二是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以扫黑除恶、民族团结、法律知识进社区等专项行动为契机,持续开展村(社区)干部资格联审制度落实,全力清除村霸恶霸等基层流毒,共清理不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干部4人,为2021年换届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切实提升我市基层治理的综合能力。三是为234名村(社区)干部购买意外伤害保险11.492万元,1名村干部获得5万元人身意外伤害险赔付。发放5个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生活补助经费24.5万元。四是参加甘孜州民政局主办的第八届四省区三州三市平安友好边界暨民政工作研讨会,并签订了《共建平安边界友好协议》。对1个地名命名进行审核把关。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后续有关工作。五是为全市27948户农村居民及城镇低保户房屋全额代缴民房保险,合计参保金139.74元,参保率达100%。

2.全力推进殡葬管理工作。一是有序推进香格里拉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目前正在开展部分前期工作,累计投入资金1342.4万元。二是为打造涉藏地区一流殡仪馆,投入192万元完成殡仪馆提质改造任务。三是不断提高殡葬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共遗体火化219具,符合享受农村火化补助57人,发放补助资金10.39万元。四是开展清理整治大墓、豪华墓、活人墓专项行动,共排查出7座活人墓,全部清理整治拆除,支付2户农村户口自行清理拆除补助资金2000元。

3.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全市共有社会组织103个,其中社会团体9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8个。年内新增登记7个,完成注销登记2家,社会组织年检54个。同时对社会组织财务和人事管理、内部管理制度、研讨活动、对外交往、接收境外捐赠资助、按章程开展活动等进行审查,审查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改正,

4.全面推进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制定下发《香格里拉市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牵头部门、责任单位。专项行动做到工作有机构、有人员,各成员单位在市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初步形成上下协作、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细化工作措施,名列工作清单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宣传动员、集中摸排和教育引导等工作,切实加强婚姻管理、治理早婚早育和引导群众树立婚育新风。有序开展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结婚登记1158对,离婚登记288对,补办结婚登记391对,补办离婚登记29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香格里拉市民政局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实有在职人员8名。

香格里拉市社会救助站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站长1名(股所级),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3名。实有在职人员1名。本年度增加1个编制。

香格里拉市殡仪馆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馆长1名(股所级)编制结构为:工勤技能5名。实有在职人员3名。

香格里拉市居民家庭经济核对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股所级)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3名。实有在职人员3名。

香格里拉市社会福利股事业编制1名。事业管理人员1名。实有在职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7,915.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15.5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43.59万元,占总收入的8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2万元,占总收入的14%。上年收入11,618.57万元,比上年减少3702.98万元,减少31.87%,原因是:机构改革划出部分职能职责到应急局、退役局、卫健局和医保局,资金收入相应减少,2019年收入比2020年收入多城乡医疗救助14,010,500.00元,其他扶贫支出1,920,000.00元,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920,000.00元,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028,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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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7,94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01.83万元,占总支出的85.61%;项目支出1,143.05万元,占总支出的14.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9度全年支出合12,880.63万元,2020度全年支出与2019度全年支出减少4935.75万元,比上年减少38.31%。减少的原因是:机构改革划出部分职能职责到应急局、退役局、卫健局和医保局,资金支出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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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2019年支出比2020年支出多:死亡抚恤447,074.00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831,853.00元,义务兵优待47,600.00元,退役士兵安置置987,636.03元,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289,630.69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01.83万元。2019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73.21万元,与2019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对比减少3308.95万元,机构改革划出部分职能职责到应急局、退役局、卫健局和医保局,资金支出相应减少。2019年支出比2020年支出多:死亡抚恤447,074.00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831,853.00元,义务兵优待47,600.00元,退役士兵安置置987,636.03元,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289,630.69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64.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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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82.94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16.05%;津贴补贴255.51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49.44%;奖金6.69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1.35%;绩效工资44.67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8.6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8.74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9.43%;职业年金缴费7.68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1.49%;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10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4.28%;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79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2.2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9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0.08%;住房公积金35.35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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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生活补助595.63万元,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3%;救济费5648.51万元,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0.41%;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4万元,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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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费8.35万元占日常公用经费22.23%;水费0.05万元占日常公用经费0.13%;电费2.3万元占日常公用经费6.13%;差旅费3万元占日常公用经费7.89%;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占日常公用经费0.33%;专用燃料费0.88万元占日常公用经费2.34%;委托业务费0.12万元占日常公用经费0.32%;工会经费5.89万元占日常公用经费15.6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8万元占日常公用经费22.31%;其他交通费用8.14万元占日常公用经费21.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43.05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664.3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划出部分职能职责到应急局、退役局、卫健局和医保局,资金支出相应减少。具体项目开支: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抚恤支出、退役安置支出、社会福利支出、残疾人事业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最低生活保障支出、临时救助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其它生活救助支出、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及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情况:2020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公益性公墓100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机关运行经费25万元;福利彩票工作经费9.77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96.45万元;2020年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五境乡仓觉村骨灰堂建设补助资金30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殡仪馆运行经费19.04万元;其他扶贫支出15.7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597.09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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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88.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4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25.6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37.5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随之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原因是机构改革划出部分职能职责到应急局、退役局、卫健局和医保局,资金收入相应减少,2019年收入比2020年收入多城乡医疗救助14,010,500.00元,其他扶贫支出1,920,000.00元,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92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5.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4.6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25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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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70.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9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455.9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77万元;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11.69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96.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68万元;儿童福利129.12万元;老年福利162.49万元;殡葬57.88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382.65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418.50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955.12万元;临时救助支出1232.17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0.20万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899.21万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2.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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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卫生健康(类)支出60.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2.1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79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3万元;老龄卫生健康事务26.39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其他扶贫支出15.7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35.35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4.9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预算的28.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98万元,完成预算的28.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减少开支。2020年时预算购买了救助站救助车一辆,但未落户,未支付车款所以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6.07万元,增长150.9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04万元,增长153.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3万元,增长31.5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新购入救助站,救助专用车辆1辆,增加了公务车辆购置费,按接待函有两次接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98万元,占98.79%;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占1.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9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59万元,购置车辆1辆。2020年新购入救助站,救助专用车辆1辆,增加了公务车辆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3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民政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57万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2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65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减少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4035.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54.51万元,固定资产1078.13万元,在建工程1365.22万元,无形资产29.04万元,其他资产8.7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2019年资产总额3657.94万元,本年资产总额4035.66万元,增加647.72万元,其中2019年固定资产1249.08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70.9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035.66

1554.51

1078.13

648.2

82.71

0

347.22

0

1365.22

29.04

8.7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的部分。

7、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其他支出:上述范围以外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A.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B.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C.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D.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40100331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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