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0100432701000
香格里拉市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香格里拉市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的林业工作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州、县有关林业的决策、规章、制度的执行。承担全县林业管理工作(防火、资源林政、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承担全县各种林业项目工程(天然林工程、退耕还林、生态林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负责承办各种林业项目工程的可研、评估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积极开展了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聘请楚雄天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各个基层林场(站)的各项资金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书;聘请云南宇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林业局局机关进行了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并提交专项审计报告。
2.接受了省林厅对森态效益补偿资金,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地综合治理资金,天保资金的专项督查,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林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林业专项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提高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3.完成了精准扶贫攻坚项目,林业重点项目等林业专项资金的州级审计,检查工作,同时接受了州级,市级纪委部门对部门公务接待费用的开支情况,对中央八项规定的执行力度等工作的检查监督。
4.对全市场(站、所)进行财务资产软件培训,提高了资金管理水平。及时建立完成香格里拉市基层项目库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林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林业专项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提高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5.及时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为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提供了有力制度与财务保障。
6.及时完成全市开展的税收征管清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香格里拉市林业局属行政事业单位,行政内设一个股室(森防局),事业内设12个股(室),本年新增一个股室(湿地管理局),负责管理28个基层单位(11个林场、11个林工站、3个保护区、1个社保中心、1个干休所、1个技术推广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事业单位有行政人员编制,行政编制共有10人,在职实有人数:9人、其中内退:4人。车编2辆,实有1辆。事业编制共有93人(其中参公编制7人),在职实有人数:71人、内退:31人。保护区事业编制共有26人,在职实有人数:56人、内退:12人。财政补助人员305人,其他人员901人(离休8人,退休814人,长期聘用人员79人)。遗属人员15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决算收入为:64259.6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9386.3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数44873.37万元)。本年收入44873.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3227.42万元,其他资金21645.95万元。财政拨款占本年收入51.76%,其他收入占本年收入48.24%。本年度其他收入增多是因为石漠化,企鹅炭汇项目等林业项目和不列预算指标款项目的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决算支出为:37452.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62.41万元,项目支出33490.33万元)。本年支出35625.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1677.33万元,其他支出3947.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占本年支出88.92%,其他支出占本年支出11.08%。其他支出里项目支出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项目未完工,资金有结余。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47.7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开展了更多的林业工作。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林业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677.33万元。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国家加大了对林业的重视力度。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林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25.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9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奖;
2.公共安全(类)支出6.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8%。主要用于森林武警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90.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3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因公出国出境6.3万元。2017年度比2016年度增多。是因为我单位车辆使用年份已久,车况较差加之林业工作任务加重,下乡次数增多,所以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关对口部门增加了对林业的投入,林业检查验收增多,相应接待函增加所以增加了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35万元,占89.74%;因公出国出境6.3万元, 占6.9%;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占3.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4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人数3人次。主要到台湾考察学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4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1.45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巡山管护、林政资源管理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度,香格里拉市林业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8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支出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业项目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香格里拉市林业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78万元,与上年对比多支出1.8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办公费用比上年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香格里拉市林业局资产总额34326.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138.53万元,固定资产7187.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6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2.7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902.9平方米,账面原值229.54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52.0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4326.38 | 27138.53 | 4639.74 | 565.44 | 2034.77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4.08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4.08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积极完成其他林业财务工作。完成了2017年度天保职工工资兑现工作;全市林业职工工资兑现工作;全市林业职工“四金”的缴纳工作;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对账;个人帐户的入账工作;工会经费的交纳工作;残疾人保证金费的交纳工作;个人所得税的网上缴纳工作;年度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门户网’公示工作;林业票据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各林场(站)所各项林业资金报表的收集、统计入账工作。聘请楚雄天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各个基层林场(站)的各项资金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书。完成2018林业资金的年度预算和审批下拨工作,完成了2018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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