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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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来 源
市红十字会
公开日期
2021-03-10
香格里拉市红十字会2021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3-10 12:00     浏览次数:7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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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香格里拉市红十字会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香格里拉市红十字会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香格里拉市红十字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香格里拉市红十字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香格里拉市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主要履行的公共职能包括:

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依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有效地开展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工作。

2、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参与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3、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基层组织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4、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救助工作,开展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5、协助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组织捐献造血干细胞及器官移植捐献宣传工作。

6、开展人道主义社会服务工作和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7、依照相关法规募集捐款、捐物并负责管理。

8、宣传国际红十字、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9、与国内外红十字组织建立联系,开展人道主义协作和经验交流。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香格里拉市红十字会属于事业参公单位,正科级部门,有领导职数一正一副,下设2个股室:办公室及救灾备灾中心。

)重点工作概述

1、思想政治建设

我会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紧紧围绕强化创新理论武装,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及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继续抓好干部职工的学习,以集中学习日和自行学习的方式对红十字会法律法规及基本业务知识进行不断学习,补充业务知识能量。强化支部作用,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在落实好疫情防控举措的情况下,引导全体党员做好自学,坚持加强各项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委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不动摇,牢牢把握工作主导权,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以广大党员为抓手,以宣传思想工作为载体,加强和改进工作。

2、依法履行职责,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1)找准切入点,履职尽责助力防控

及时传达州、市会议精神,紧急部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迅速制定《香格里拉市红十字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香格里拉市红十字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资金工作流程》等,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实行“零报告”制度。切实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具体科室负责接受捐赠,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从捐赠款物的接收、登记、转拨及确认签收,做到各项手续齐全。及时向各网络媒体公示募捐及发放情况,做好公开、透明。

(2)常存感恩心,善行义举彰显大爱

本着“真困难,真救助”的原则,我会不断加大救助因灾返贫、因病返贫困难特殊弱势人群,雪中送炭,量力而行。

积极对接上海志愿服务基金会及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并形成合作,全面完成香格里拉境内各城区、乡镇小学及幼儿园的贫困儿童的“先心病”筛查工作,积极对接合作项目。

积极做好与省、州红会的沟通交流,继续为全乡境内残疾者争取到假肢安装项目,改变残疾者的出行困难问题,使其心理、身体上都得到很大的帮助。

(3)精准施教,应急救护培训持续发展

针对人员密集度较高的学校、企业、酒店等部门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及AED使用技能培训。通过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和AED使用技能,增强工作人员及校园师生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极大程度防患于未然,尽量减少灾害发生时不必要伤害,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增强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可以极大程度防患于未然,尽量减少灾害发生时不必要的伤害,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凝聚正能量,深入推进红十字事业宣传

注重人道资源动员途径与效应,提高群众认知度。一是以节日宣传为切入点,实现节日效应放大与业务工作开展互促共进。充分结合“5.8”国际红十字日、“5.12防震减灾日”、“6.14无偿献血日”、“世界急救日”等重大主题节日,宣传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采样及人体器官捐献等基本知识,广泛宣传红十字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传播国际人道法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在宣传中推介业务,在业务中开展宣传,形成节日庆祝与工作开展的良性循环。广泛采取宣传刊板展示、散发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广泛深入地宣传红十字会知识。

(5)加强基层组织,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认真做好红十字志愿者招募工作,开展志愿者培训工作和志愿者挂牌上岗服务,积极组织志愿服务工作。

发展会员单位及个人。切实加强与基层的沟通和交流,强化会员意识,积极发展卫生院等团体会员单位及其个人。

3、强化党建引领,加强组织建设

我会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提升全会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一是强化党的领导。坚决服从拥护市委的领导,在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确保落实等方面发挥了领导核心作用,从而确保了党对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二是加强党的建设。积极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按照市委组织部及市直工委的要求,在场所建设、硬件建设、软件建设等方面全面提升标准。扎实开展基层党建扶贫双推进、党员干部进社区服务等工作,促使全会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发挥党员干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党的建设先进经验运用到红十字会事业中来。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实反腐倡廉工作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突出重点、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制定全年会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会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主要任务和职责,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这几个关键环节不放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健全了领导机构,加强了自我监督管理,不断理顺管理机制,着力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推动我会规范化、科学化建设;严格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要求,层层签订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市相关政策法规,深入纠正“四风”问题,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办公用房以及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等单位规章制度和职能职责;密切注意“四风”新情况、新动向,坚持做到掌握情况不迟钝、解决问题不拖延、化解矛盾不积压,确保行政权力规范,为全面扎实推进机关各项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5、加强平安建设工作,强化综治维稳

我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平安中国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平安建设的总体要求,在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把平安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程,成立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责任。注重教育,切实加强法治教育和思想政治宣传工作,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确保社会环境的稳定。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将责任目标落实到位,切实做到按章办事、有章可循,形成综治工作长效机制。

6、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促进学习常态化

继续加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加强主题教育“回头看”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完成整改落实。截至4月30日,我会无省、州交办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无香格里拉市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无专项整治工作问题。

7、认真履行联系部门职责,开展好河长制工作

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落实河长制日常工作情况,首先完善了工作机制工作机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为市级河长服务,由负责处理河长制日常工作。开展好联系河指导督查检查工作,在河长进行巡河工作时,积极做好信息采集及整理工作,及时、准确记录河长巡查日志,认真填写河长巡查记录表、河长巡查交办问题清单、河长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清单及香格里拉市河(湖)长制工作进度表等表格,及时上报河长制办公室。全年,共巡河6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30.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0.5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2.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工资、公务交通补贴等基本支出预算数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30.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0.5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0.52万元(本级财力130.5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拨款收入增加2.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工资、公务交通补贴等基本支出预算数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0.5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5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公车补贴等基本支出预算数增加;项目支出1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81万元;(2081601)行政运行93.41万元;(2081699)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10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24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 2.7万元;(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0.25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 8.11万元。

五、省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香格里拉市红十字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26万元,较上年减少1.46万元,下降84.8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香格里拉市红十字会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香格里拉市红十字会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16万元,较上年减少0.16万元,下降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次,共计接待16人次。

增少变化原因为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香格里拉市红十字会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1万元(为公务用车费内租车经费),较上年减少1.3万元,下降92.3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长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万元(为公务用车费内租车经费),较上年减少1.3万元,下降92.3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少变化原因公车改革,公车收回,因此只产生租车经费。

公务用车费0.1万元,均为租车经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目标1:开展应急救护培训3期,培训总人数1500人次,其中持证人数50人次。   

目标2:开展宣传日6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份。   

目标3:开展“三救三献”工作,救助贫困人群400人次。   

目标4:发展会员150人,红十字志愿者150人。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的部分。

 7、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其他支出:上述范围以外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A.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B.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C.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D.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红十字会会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可以申请加入红十字会,经红十字会批准即为红十字会会员。红十字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公民以个人身份加入红十字会的为个人会员,在校学生加入红十字会的为红十字青少年会员;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有关团体加入红十字会的为团体会员。

13、红十字志愿者:在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登记注册,参加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能和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人道服务或者协助红十字会工作的中国公民和海外人士,统称为红十字志愿者。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香格里拉市红十字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2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本单位增加采购数量及金额,同时红十字事业工作的开展不断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340100376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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