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6195Y/201800003
文  号
来 源
香格里拉市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日期
2018-10-24
香格里拉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10-24 09:31     浏览次数:4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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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监督索引号53340100730301000

香格里拉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香格里拉市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市内外经济形势;拟定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协调全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参与制定市财政政策、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价格、土地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政策建议;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省、州颁布的价格、收费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收费调整方案,制定和调整管理权限内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政策。对价格(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完成价格监测及价格鉴证工作。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拟定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和省、州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对市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安排中央和省、州、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和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拟定上报和管理国外贷款规划和建设项目,拟定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政策,负责市本级预算内投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的组织实施,指导推行公益性项目代建制,组织和协调全市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检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负责管理协调“多规合一”数据库,运用“多规合一”数据库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六)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提出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政策,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相关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牵头编制市级总体规划,负责专项规划的相关协调和衔接工作,负责其他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市级中长期规划等与州级中长期规划的衔接,组织拟定区域协调发展及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城镇化发展政策建议,参与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八)拟定重要商品储备规划,组织重要商品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食用油、猪肉、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储备。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全市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全市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生态修复、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

(十一)研究全市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能源发展政策建议;负责煤、电、油、气等能源资源管理,拟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的政府规章草案,提出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拟定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能源的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开展市内中小水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和电网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地方小水电、电网和煤炭开发、新能源开发中的重大问题;初审拟上报中央、省、州规划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规定权限备案。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建议。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储备粮食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粮食流通和储备粮食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政策并组织执行,研究拟定我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的粮食流通的长期规划和储备,并组织实施;指导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做好救灾、救济、移民搬迁的粮食供应工作。负责我市市级储备粮的管理工作。做好市级的储备粮调入、收购、轮换、储存和协调工作。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建议,做好市级储备粮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云南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做好粮食流通市场管理工作,协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粮食市场交易及粮食质量安全的监督。负责对粮食经营主体资格的审核认定,查处无证经营。指导粮油质量检测和监管工作,加强对粮食质量检测的指导,确保质量标准,协同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对市场粮油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粮食系统内的财务、统计、监督检查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指导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的工作,并抓好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十三)承担香格里拉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民政府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公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香格里拉市石漠化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

(十四)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情况,2017年机构数为1和2016年一样,没有变动。

(二)人员情况,2017年底实有人员31人,在职25人,提前退休6人,31人行政编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3656.41万元,2016年收入3382.34万元,比2016年增加274.07万元,增加8.1%,原因是2017年收入包括2016年项目资金(石漠化项目资金两年一起下达)。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结余519.68万元,2016年结余4636.34万元,2017比2016年减少4116.66万元,比例是88.79%元,原因是2017年按财政局要求加强财政拨款支出进度。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支出477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2.41万元,项目支出4090.6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支出477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2.41万元,项目支出4090.6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总支出12.95万元,其中1、接待费2.66万元,比2016年7.40万元,减少4.74万元,减少原因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厉行节约。2、车辆运行经费10.28万元,2016年9.52万元,增长0.76万元,原因公车年限长修理费及保险费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50.31万元,1、借款50万元,2、预交电信公司0.27万元,3、垫付互助金0.036万元。其他应付款105.33万元,1、2016年第四季度利息3039.56元,2、职工宿舍地基款10000元,3、香木公路款40000元,4、工程款916513元,5、工会经费29739.38,6、价格监测经费53500元,7、失业保险543.19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香格里拉市发改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市内外经济形势;拟定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协调全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参与制定市财政政策、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价格、土地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政策建议;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省、州颁布的价格、收费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收费调整方案,制定和调整管理权限内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政策。对价格(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完成价格监测及价格鉴证工作。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拟定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和省、州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对市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安排中央和省、州、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和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拟定上报和管理国外贷款规划和建设项目,拟定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政策,负责市本级预算内投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的组织实施,指导推行公益性项目代建制,组织和协调全市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检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负责管理协调“多规合一”数据库,运用“多规合一”数据库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六)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提出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政策,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相关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牵头编制市级总体规划,负责专项规划的相关协调和衔接工作,负责其他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市级中长期规划等与州级中长期规划的衔接,组织拟定区域协调发展及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城镇化发展政策建议,参与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八)拟定重要商品储备规划,组织重要商品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食用油、猪肉、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储备。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全市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全市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生态修复、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

(十一)研究全市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能源发展政策建议;负责煤、电、油、气等能源资源管理,拟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的政府规章草案,提出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拟定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能源的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开展市内中小水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和电网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地方小水电、电网和煤炭开发、新能源开发中的重大问题;初审拟上报中央、省、州规划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规定权限备案。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建议。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储备粮食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粮食流通和储备粮食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政策并组织执行,研究拟定我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的粮食流通的长期规划和储备,并组织实施;指导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做好救灾、救济、移民搬迁的粮食供应工作。负责我市市级储备粮的管理工作。做好市级的储备粮调入、收购、轮换、储存和协调工作。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建议,做好市级储备粮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云南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做好粮食流通市场管理工作,协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粮食市场交易及粮食质量安全的监督。负责对粮食经营主体资格的审核认定,查处无证经营。指导粮油质量检测和监管工作,加强对粮食质量检测的指导,确保质量标准,协同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对市场粮油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粮食系统内的财务、统计、监督检查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指导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的工作,并抓好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十三)承担香格里拉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民政府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公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香格里拉市石漠化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

(十四)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全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经济运行总体上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的良好势头,主要经济指标处于合理区间,经济运行的主要特征有:

2017年,全市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达1236283万元,完成计划的100%,同比增长10%。第一产业增加值达45524万元,同比增长6%。第二产业增加值达445845万元,同比增长14.8%。第三产业增加值744914万元,同比增长7.4%。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88.26亿元,完成计划的100%,同比增长15%。

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1862万元,完成计划的86.4 %,同比增长2.25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 333190 万元,同比增长1.17%。(11月)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665元,同比增长1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34元,同比增长12%。

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358402万元,完成计划的100%,同比增长12%。根据年初制定的目标,我市2017年的固定资产投资责任目标任务为188.26亿。
二、全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项目督促指导,落实重点项目建设

今年以来,我市继续大力实施投资拉动战略,树立和强化项目意识,坚持把重点项目建设作为市域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和突破口,通过采取分包项目、台账管理、督导考核等机制,全力推动重点项目建设。

我局在对全市各部门投资项目摸底调查、广泛收集的基础上,完成并印发了香格里拉市2017年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和中期调整计划,年度计划投资182.6亿元,2017年预计完成投资188.2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00%。

积极推进州庆项目建设。州庆重点建设项目涉及香格里拉市32项,计划总投资411.87亿元。其中,州级项目10项,计划投资64.745亿元;香格里拉市负责牵头22项,计划总投资299.32亿元。截至目前,所有项目均已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

根据年初制定的目标,我市2017年的固定资产投资责任目标任务为188.26亿。根据目前统计反馈数据,2017年全市185个重点项目中,开复工149项,未开复工36项,累计完成投资1781203万元,同比增长15.41%,完成年度投资任务的94.6%。

(二)加强经济运行调控,完成年度计划编制等工作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的攻坚之年,改革任务重大而艰巨。加之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加,使我市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又面临诸多风险和挑战。我们在认真总结去年全市计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按照“十三五”规划的总体目标,以年度目标及发展速度确保“十三五”规划的有效实施,在综合分析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香格里拉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及2017年计划(草案)》,经市人代会审议通过。同时,在加强经济运行分析,严格按季度检查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总结特点、查找问题、提出建议,每季度形成经济运行综合分析报告

继续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协调,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完善好 “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积极谋划重大项目,经我局研究,谋划了香格里拉市“十三五”第一批、第二批重大建设工作前期计划共42项,计划总投资525.8387亿元。同时,我局在第一、二批的基础上,谋划了第三批重大项目计划工程前期计划,截至目前,截至目前,共计划4个项目,计划总投资40325万元。

(三)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统领全市物价工作

1、价格检查

(1)节假日期间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元旦、春节和端午节、国庆节是我市传统的消费旺季。为了规范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确保物价基本稳定,加强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检查所人员在各节假日期间加大市场巡查频次,对粮、油、肉、蛋、菜、奶等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监测,对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切实维护食品市场价格秩序。

(2)加强值守,及时处理价格举报案件。节假日期间,我局工作人员分组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确保8223754举报电话在24小时畅通。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举报案件,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及时调查处理,一时解决不了的,做好解释宣传工作,不激化矛盾,大力维护节日市场和谐氛围。全年共受理价格举报、价格咨询件18件,协调退款0.63万元,罚款0.5万元,案件办结率为100%。

(3)旅游市场专项检查。为了巩固旅游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提升香格里拉形象,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旅游市场价格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价检查[2017]56号)、《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迪庆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迪政发〔2017〕64号)及《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香格里拉市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知》(香政办发〔2017〕59号)文件要求,我局开展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检查工作。采取部门联动或自行开展的方式,先后10余次对我市景区景点、旅游购物店进行检查。对新开业的经营户宣传《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4)开展涉企价格专项检查。 根据《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云南省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大清理涉企收费工作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缓解实体经济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香格里拉市发改局开展了香格里拉市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重点检查了我市公证处、住建局、疾控中心等单位。此次检查共立案两起,实施经济制裁56万元。

2、价格认证

2017年,我局紧紧围绕价格认证中心工作的整体要求和部署,扎实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价格鉴证案件56件,涉案金额合计86.7万元。

3、价格监测

2017年我局根据上级对监测应急预警的工作要求开展价格监测工作。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认真执行各项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做好重要商品市场价格报价工作。及时上报价格监测月报表、周报表。

(四)继续完善项目管理,抓好农业农村工作

石漠化项目管理方面,我局实施的2016年中央惠民工程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在兴文小流域的金江镇、哈巴小流域的三坝乡、硕多岗河流域的小中甸镇实施。项目计划总投资1320万元,目前完成人工造林2000亩;新增封山育林74655亩,草地建设10000亩,沟道整治5500米,完成投资1014.2万元。2017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计划投资1000万元,已召开启动会,并进入施工阶段。

以工代赈项目管理方面,对2014年度东旺乡新联村以工代赈项目进行了验收。协助审计单位完成2016年度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审计工作,完成2017年度三坝乡哈巴村海扎巴片区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的施工准备及合同签订组织工作,组织验收2016年度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由市政公司承建的部分。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今年以来我局对11个乡镇的种养殖业进行实地调研,重点扶持金沙江沿线、高原坝区规模化生猪(藏香猪)、牦牛、山羊、尼西鸡、蜜蜂养殖及豪猪、肉驴等特种养殖;蓝莓、核桃、花椒、青刺果、油橄榄等经济林果种植;重楼、桔梗、猪苓、金铁锁等中药材种植项目,全年安排产业化资金187万元,用于28户农业企业产业化、规模化项目扶持。

(五)认真抓好安全生产,优化能源水电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我市中小水电站防洪度汛及在建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2017年,我市区域内中小水电站有40座,总装机82万千瓦,(不含梨园电站装机240万千瓦)随着主汛期的到来,今年防洪度汛任务十分严峻。我局认真落实省、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防洪度汛安全工作通知的精神,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的同时,组织人员下乡二十多人次,深入水电站建设第一线检查指导防洪度汛安全工作。2018年,中小水电站防洪度汛及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依然严峻,能源局将继续做好此项工作,确保市域内中小水电站建设项目安全度讯。

二是认真开展中小水电开发管理工作,督促、配合、监督各水电企业开展水电站各项验收工作。对出现问题和矛盾的在建电站和开展前期工作的电站积极做好沟通协调推进工作,今年我局通过对上做好汇报请示,与电站业主做好沟通引导管理,对与电站项目有利益冲突的乡镇村民做好引导沟通。

四、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总结经验,明确措施、凝心聚力,努力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抓好单位内部政治理论和有关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全局职工的整体素质,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等工作,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

2、根据香格里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0%的目标,在2017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预计完成188.26亿元的基础上,预计2018年固定资产目标任务为207.09亿元。按照“目标不变、任务不减”的原则,对照年度固投任务,拉出清单、算清欠账、理清问题,全力开展督促检查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有效完成。一是抓好省、州、市重点项目建设。落实好重点项目督导机制,加大项目建设督导力度,切实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问题。二是着力解决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涉及本市范围的项目审批,做好项目前期相关附件报批准备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三是认真做好项目入库入统工作。

3、加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调研力度,搞好经济运行分析,把握运行规律,科学分析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潜力,了解掌握微观经济运行状况和一、二、三产业发展情况,把围绕优势产业上项目作为项目建设的主攻方向。加快推进箐口、格咱片区路网、供排水、电力等设施建设,加大土地供应步伐和力度,促进产业向园区聚集。依托香格里拉位于滇川藏结合部的特殊区位,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推进东部国际现代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重点发展特色粮作、特色果蔬、中药材、新资源作物、山地畜牧业、高效林业、观光农业等七大高原特色生态农业,引进和打造一批与产业发展相匹配的龙头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做好农产品产地认证,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引领全市现代农业实现质和量的大幅提升,使之成为香格里拉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富民强市的重要依托。

4、根据中央及省、州有关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精神和我市产业、资源和优势条件,继续抓好项目生成和策划保障,突出项目可行性和针对性。科学合理的提出2018年市域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及重点前期计划,截至目前,我局已完成香格里拉市2018年市域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第四稿)并上报,计划共计61个项目,2018年计划总投资456904万元。全力推进香丽高速、丽香铁路、香稻公路、农村公路通畅工程、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水源工程、梨园电站等香格里拉市五大基础网络(2016—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南延片区市政道路、城市生态环境提升二期工程、城市公园建设项目、奶子河湿地公园建设项目、香巴拉城市生态公园扩建工程、棚户区改造等市政工程。努力完成市人民医院、东城区幼儿园建设项目等民生项目。

5、充分抓住国家支持发展的政策机遇,在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的同时,不断建立和完善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确保项目工作持续稳步推进。同时,不断拓宽筹融资渠道,争取银行信贷资金投入。充分发挥银行主渠道作用,通过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最大限度地争取金融资金。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一步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完善和落实对民营经济投资的各项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民间资金的作用。

6、继续加强价格与收费管理,发挥价格与收费管理的职能作用,促进全市经济增长与社会稳定。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价格违法案件,治理乱收费行为,改善投资和消费环境。做好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工作,为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正执法提供价格服务。

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州发改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香市发改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香市发改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香市发改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3656.41万元。(2016年收入3382.34万元,比2016年增加274.08万元,增加8.1%,原因是2017年收入包括2016年项目资金(石漠化项目资金两年一起下达)。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结余519.68万元,2016年结余4636.34万元,2017比2016年减少4116.66万元,比例是18.14%元,原因按财政要求,加强财政拨款支出进度。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56.4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香市发改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477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2.41万元,占总支出的14%;项目支出4090.66万元,占总支出的86%。2016年支出合计3888.46万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884.61万元,增长22.75%,原因是年初预算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47万元。2016年13.79万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6.67万元,增长48.38%,原因是年初预算增加。2017年基本支出682.4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61.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发改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906.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58.6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以工代赈项目过账列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0401行政运行支出110.22万元,主要用于本局日常事务支出,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512.36万元,主要用于全市项目前期工作支出,2110799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2425.38万元,213012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支出338万元,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704.6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发改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773.07万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88.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17年比2016年增加884.61万元,增长22.75%,原因是年初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73.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2017年2010401行政运行支出661.21万元,占总支出的13%,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512.36万元,占总支出的10%,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9.98万元,占总支出的1% ,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58万元,占总支出的1%,2110799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2425.38万元,占总支出的50%,213农林水支出1042.69万元,占总支出的21%,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6.66万元,占总支出的1%.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发改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1万元,支出决算为12.95万元,完成预算的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28万元,完成预算的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6万元,完成预算的1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有关规定厉行节约。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96万元,下降23.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76万元,增长8.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73万元,下降63.7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根据有关规定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XX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28万元,占79%;公务接待费支出2.66万元,占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2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2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本局日常事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项目检查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发改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745.57元,与上年对比增长66759.17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局内日常事务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香市发改局部门资产总额6949.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26.84万元,固定资产216.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106.34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60.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3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949.29 

626.84 

216.1 

81

69.57


65.53


6106.3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未做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监督索引号53340100730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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