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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
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和难点、热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2.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的业务指导;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谐,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协调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协调指导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宗教和谐有序。
4.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承担协调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工作任务。
5.参与起草我市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参与起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民族、宗教事务信息化建设。
6.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处理宗教事务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指导和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及对港澳台地区的宗教交往活动。
7.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8.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9.负责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及宗教界人士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民宗室、四胞室、综合室、信息室、经济室、宗教室、社会事务室、政策法规室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东旺乡寺庙管理局
2.建塘镇寺庙管理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单位不独立核算,统一纳入我部门作为一个单位核算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人;经费自理人员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4人(离休0人,退休4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以示范带建设为平台,不断拓宽铸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维度,与丽江市玉龙县等周边十县市签订《滇西北金沙江流域“石榴花开处处红”示范圈框架协议》,与乡城县等七县(市)签订《川滇毗邻区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联创共建框架协议》,不断推进各领域建立跨区域、跨行业、跨政府的联动机制,互观互学,交流工作经验、开展专题研讨,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经验。二是以民族团结全域创建系列活动为载体,不断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深度。各乡镇、各部门积极对接,协办“金江镇第十一届龙潭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节”“2024年虫草季东旺多与毗邻地区党建结对共建促民族团结暨首届山地赛马节”等系列活动。三是着重从搭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平台上发力。深入实施以促进各民族深度交融为核心的“石榴红”工程,贯彻落实“三项计划”,积极构建各民族互嵌式社会条件,推动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四是发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引领作用,激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持久活力。积极推荐申报全国第十一二批民族团结示范单位1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个,五是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持续推动我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走深走实。组织州市两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开展“三江腹地石榴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活动,覆盖11个乡镇干部职820人。六是圆满完成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主题文化活动云南篇香格里拉市承办工作任务。
2、全力推进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是紧抓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建设工程,今年投入1340万元用于建设14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投入90万元用于建设洛古乡尼汝村、建塘镇小街子、尼西乡汤满村3个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投入20万元实施藏香、尼西土陶2个民族手工融合创新发展项目,二是全面加强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工作,投入65万元实施4个少数民族文化项日,并积极组织开展2025年文化项目申报工作;三是着力民贸政策落实,助力地方民族企业发展壮人,对认定的民贸民品企业的营运状况、贷款情况等进行摸底排查积极落实民贸民品贷款贴息政策。奋力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香格里拉实践。-是强化宗教领域思想教育,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活动12场次,覆盖全市宗教教职人员700余人次;开展“四条标准”教育及国家通用语育文字培训2期,覆盖宗教界代表人士20余人;开展爱国主义升旗仪式12场次,覆盖全市5座寺庙及1座固定宗教活动处所。二是扎实推进宗教领战重大政治斗争工作,做好宗教活动场所重大风险应急管控准备工作,参加1次维稳实战应急演练,参加3次赴市外专顶维稳实战应急演练,完成全市藏传佛教宗教活动场所“一寺一策”和教职人员“一僧一策”。三是加强宗教领域反渗抵渗工作。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地化。充分发挥各寺庙“两室”作用,香格里拉市宗教领域“两室”开展困难诉求排查 29 场,发现问题11件,化解3件。二是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对我市5 处宗教活动场所及14处活动点以消防安全,防疫、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治安、非法出版物为主要内容开展全覆盖检查。三是依法管理宗教教职人员,更新完善我市731名教职人员信息;严格执行教职人员请销假制度,四是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所。依照“年初报备”和“事前报备”的惯例,2024年报备佛事活动共计 120场,其中参加教职人员在50人及以上的 13 场。
5、以增强教职人员感恩思想为抓手,开展关心关爱。一是年内投入30万元为全市19个宗教活动场所购买房屋保险;二是年内投入108300元为全市年满18周岁教职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三是年内累计投入10万元用于建设东旺乡云登寺强巴佛殿修缮项目,投入2万元用于解决格咱乡木鲁村赤土仙人洞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投入1万元用于格咱乡翁水村开展经幡治理工作;四是年内累计发放宗教界代表人士补助及民管会成员慰问金10.72万元;六是年内解决松赞林寺及云登寺4万元用于开展重大宗教庆典活动;七是年内解决困难教职人员5人困难补助1万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 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4年度收入合计10832104.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10610.04元,占总收入的98.8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占总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21494元,占总收入的1.1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026802.98元,下降15.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39904.29元,下降8.07%;其他收入减少1086898.69元,下降89.95%。减少主要原因是2024年统战相关经费下达方式主要通过财政拨款下达,故支出体现在财政拨款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4年度支出合计11012511.44元。其中:基本支出7904797.27元,占总支出的71.78%;项目支出3107714.17元,占总支出的28.2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19505.54元,下降10.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50248.1元,增长6.04%;项目支出减少1769753.64元,下降36.28%。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单位存在职工晋级晋档调资情况,故2024年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下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相关经费较2023年明显减少,2023年财政下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专项经费50万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59万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标杆建设工作经费54.61万元,而2024年未下达此类资金,故2024年收入支出较上年明显减少。本年其他收入统战相关经费收入较上年明显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04797.2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39634元,占基本支出的94.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5163.27元,占基本支出的5.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07714.1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香统发【2022】41号一网两单信息建设经费8000元,主要用于东旺乡寺庙管理局及建塘镇寺庙管理局智慧宗教建设可视化项目。
香统发〔2023〕13号2023年省级统战专项资金东旺寺庙管理局“一网两单”工作经费40000元,主要用于东旺乡寺庙管理局及建塘镇寺庙管理局智慧宗教建设可视化项目。
香统发〔2023〕13号2023年省级统战专项资金东旺寺庙管理局工作经费69620元,主要用于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维稳演练工作及宗教教职人员困难生活补助,用于开展各寺管局民族宗教领域维护稳定工作。
香统发〔2023〕14号2023年省级统战专项资金建塘寺庙管理局“一网两单”工作经费10000元,主要用于东旺乡寺庙管理局及建塘镇寺庙管理局智慧宗教建设可视化项目。
香统发〔2023〕14号2023年省级统战专项资金建塘寺庙管理局工作经费28347.4元,主要用于开展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工作,全年协调及推进落实各项宗教工作的开支,包括购买办公用品,重大宗教活动或传统节日慰问宗教活动场所。
香统发〔2023〕43号智慧宗教建设可视化项目经费70800元,主要用于东旺乡寺庙管理局及建塘镇寺庙管理局智慧宗教建设可视化项目。
香统发〔2023〕43号承恩寺不动产测绘经费6000元,主要用于用于承恩寺不动产测绘费用。
香统发〔2023〕47号宗教界人士生活补助经费67200元,主要用于发放香格里拉市2023年度宗教界代表人士生活补助。
香工委通〔2024〕14号2024年党支部工作经费1830元,主要用于开展2024年党建工作。
香财行〔2024〕1号僧尼意外伤害保险经费108300元,主要用于香格里拉市各宗教活动场所年满18周岁教职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工作。
香财行〔2024〕1号民族宗教工作保障金及机动金经费476122.77元,主要用于用于全局民族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相关工作的办公开展,已完成相关各项工作。
香财行〔2024〕1号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499895元,主要用于我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购买办公用品,督促、验收“十百千万”项目下乡差旅,参加民族团结进步系列培训差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宣传活动,及支持各乡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香财行〔2024〕1号宗教活动场所(处所)及宗教界代表人士补助经费50000元,主要用于用于发放2024年度宗教界代表人士补助及协助寺庙开展转世灵童认定坐床事宜。
香财行〔2024〕1号寺院房屋统保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开展香格里拉市19个宗教活动场所房屋保险投保工作。
香财行〔2024〕1号建塘镇东旺乡寺院管理局维稳工作经费36325.6元,主要用于用于东旺乡寺庙管理局及建塘镇寺庙管理局开展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工作,全年协调及推进落实各项宗教工作的开支,包括购买办公用品,重大宗教活动或传统节日慰问宗教活动场所,解决部分困难僧人及学经僧人补助。
香财行〔2024〕1号藏传佛教寺庙财税监管工作经费33290元,主要用于开展香格里拉市4所宗教活动场所藏传佛教寺庙财税监管会计核算指导服务工作。
香财行〔2024〕49号香格里拉市云登寺强巴佛殿修缮补助资金97000元,主要用于香格里拉市东旺乡云登寺强巴佛殿修缮项目建设。
香财行〔2024〕74号藏传佛教寺庙财税监管代记账工作经费2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香格里拉市东旺乡江日春财税监管财务室设备。
香财行〔2024〕65号2024年统战专项资金东旺乡建塘镇寺庙管理局藏传佛教工作经费30957元,主要用于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维稳演练工作及宗教教职人员困难生活补助,用于开展各寺管局民族宗教领域维护稳定工作。
香财农〔2024〕2号结转2023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民族团结示范建设民贸民品项目专项经费465252元,主要用于民贸民品项目利息补贴。
香财农〔2024〕2号结转2023年民族宗教专项资金60652元,主要用于香格里拉市各乡镇开展民族宗教领域维护稳定工作。
香财农〔2024〕28号2024年民族宗教专项资金628122.4元,主要用于2024年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传承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10610.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6%。与上年相比减少945032.45元,下降8.1%,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04944.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2%。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干部职工2024年度工资福利支出、机关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存在晋级晋档人员调资情况,市委统战部汇入用于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各项工作经费。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年初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年初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年初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5426.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4%,完成年初预算的99.7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及遗属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存在晋级晋档人员调资情况。
6.卫生健康支出572882.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5%,完成年初预算的9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存在晋级晋档人员调资情况。
7.农林水支出115402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民贸民品项目利息补贴及开展2024年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传承项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主要为上级补助,无年初预算。
8.住房保障支出60333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干部职工2024年度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300元,决算为4388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133.93元,下降31.4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无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300元,决算为43441.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99%,完成年初预算的78.5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元,决算为44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1%,完成年初预算的4.4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157.93元,下降24.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976元,下降93.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4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5976元,下降93.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300元,支出决算为4388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20133.93元,下降31.4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300元,决算为4344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5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元,决算为4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香格里拉市试行开展公务用车保险加油维修框架协议采购,本单位因预算不准确导致采购的加油卡金额较多,年末仍存在结余,但支出已于2023年形成,2024年继续使用上年结余,故发生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减少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4157.93元,下降24.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976元,下降93.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4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5976元,下降93.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香格里拉市试行开展公务用车保险加油维修框架协议采购,本单位因预算不准确导致采购的加油卡金额较多,年末仍存在结余,但支出已于2023年形成,2024年继续使用上年结余,故发生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减少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辆。主要用于用于保障机要通信、应急处理、接待调研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四川省甘孜州乡成县民宗局一行5人对接僧人事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5163.27元,比上年增加23915.93元,增长5.42%,主要原因是部门办公费、差旅费较上年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日常工作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1563208.49元,其中,流动资产644113.36元,固定资产326975.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90011.2元,无形资产2108.33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6229.2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23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44项,账面原值15392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05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985.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72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265.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985.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5985.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1.卫生健康支出。 反映政府在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5.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4010013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