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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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8135064/202500497
文  号
来 源
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日期
2025-10-27
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10-27 15:44     浏览次数: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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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市政府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责任。负责拟订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组织实施或督促落实;统筹推进与其他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联动配合,形成权责一致、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权威高效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负责行使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及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指定和确定的行政执法权,承担依法受委托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含道路隔离栏、绿化围栏等)的管理和查处。

()负责承担防震减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 权。

()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监督、管理,承担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张贴、散发、悬挂宣传品的管理和报备工作。负责占道施工、户外宣传活动场地的审批、报备和管理。

()负责对城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的监督管理,承担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城市绿化、户外广告、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施工噪音、流动摊贩、牲畜进城等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城区“禁白限塑工作。负责对城区沿街商铺的门前五包责任制实施监督管理。

()负责对巡查发现的非机动车未在施划的停车泊位内有序停放,或者在人行道、绿化带上停放的行政处罚。

()负责对市级部门及市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进行统一指挥调度;建立与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的对接机制,对相关执法队伍执法过程和效能进行跟踪、监督和考评,实现行政执法统一调度、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决定实时推送、执法信息网上公示、执法效能网上评价;负责推动各执法领域信息数据共享共用,探索线索发现、推送、执法、跟踪全流程可控、可查、可溯和大数据+指挥调度中心+执法队伍的市域行政执法运行模式,实现部门间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执法监督信息实时流转、实时抄告、实时监控,形成精准反应的智慧监管模式。

()负责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

()负责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其他综合执法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市容办、执法督查办、法规办。下设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行政执法调度指挥中心、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5个事业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纳入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4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3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16辆。16辆车为执法业务车,用于执法使用车辆,不在车辆编制内。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

深入推进清爽行动,综合开展六乱整治,全力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一是整治城市脏乱差。年共清理门前五包2180起,占道经营1664起,出店经营1184起,流动摊点2095起,乱挂乱晒776起,乱贴乱画297起;二是整治乱停乱放。2024年,共劝离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4387起,其中口头驱离并教育4236起,处罚151起、罚款30200元,同时配合设置达娃路人行道隔离桩119个,有效解决达娃路车辆占用人行道问题,保障了市民出行安全;三是做好城区市政设施维护,2024年共处理绿化围栏修复赔付77起;四是禁白限塑,重点对城区农贸市场、东旺路地摊、烧烤店开展专项整治17次,检查商铺1312户,收缴一次性塑料购物袋758.8斤;五是防治噪声污染。聚焦中央环保督察群众反映的噪声污染严重问题,立案查处娱乐场所噪声超标扰民13起,处理政府12345政府热线、信访平台、群众电话投诉等205起,办结率为100%;六是严格落实河长制。积极巡河、清河,共巡河8次、出动190余人次,巡查发现并转办问题31个,组织清河行动2次、出动65人次,清理河道长度约4公里,清理垃圾约5.2吨;七是整治牲畜进城。共驱赶牲畜87起、365头,扣押牲畜22起、49头,依法处罚21起、罚款6200元,口头警告教育3起,清理死禽死畜4起,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30次,处理涉犬投诉9件;八是规范办理行政执法案件。共办理案件46起,结案43起,罚款42700元。九是积极推进城管进社区,将建塘社区作为开展城管进社区工作示范点,设立城管进社区党员服务岗,及时解决社区群众反映难点、热点问题。

(二)深化门头整治,完善道路占用审批

加强巡查,对擅自占道施工、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牌等违规行为进行整治。2024年,共报备778户门头招牌,外出勘查门头招牌现场1020次;审批经营性临时占道45户,建筑施工临时占道77户,办理道路开挖申请手续54份,城区施工围挡报备52户,巡查工地23处,处罚建筑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施工管理、未按要求设置围挡1起、处罚金额1000元,处罚擅自占用城市道路3起、处罚金额7000元。同时,全面开展城区户外广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共排查1265户,拆除顶招1块、破损门头3块,整改破损门头2块。

(三)开展土地违法整治,强化矿产资源领域执法

集中开展土地违法整治。加大对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违建建筑采取查封、立案查处等措施,在巡查过程中重点核查以往下达停工通知的建设户,继续跟踪办理之前查封的157宗违法案件,对新发现违建违法建筑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及时立案查处。共出动巡查车辆2000余车次,出动巡查人数16000余人次,收到合规报建150户,危房改造报备21户,未按规定报备阳光棚9起,土地违法案件立案74起,2024918日以来立案查处29起。制止并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139份,布置警戒线27卷,粘贴封条72栋,扣押吊车、混凝土罐车、泵车、私家车等59辆,扣押施工工具800余件,对违法施工方进行行政处罚罚款8户,共处罚款16余万元。

强化矿产资源领域执法。对各乡镇矿产资源进行巡查,共巡查20余次,对疑似非法采矿的9家矿石土料公司进行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责令停工通知书》。共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38起,其中4起为越界开采矿产资源案件,其余为无证盗采矿产资源案件。没收矿产、砂石违法所得32余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及处罚款16余万元,没收矿石300袋。

(四)严厉打击涉林草违法行为,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

一是积极开展2022年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查处整改。截止20243月,已依法办结行政处罚案件58起(其中,2024年度办结行政案件27起),实际处罚面积110.0569公顷,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罚款处罚,共上缴罚没款15505889.89元,并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全面完成整改。二是全面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林草问题整改。共收到市环保督察工作组转办的群众举报件10件,其中,主办3件,协办7件。依法办结群众举报件和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涉林草行政案件10起。三是有序推动全市自然保护地旅游乱象及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整改。对违法占用林地、草地和自然保护地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当事人依法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75份,已立为林业行政案件2起。

二是加大对违法使用林地、盗伐林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自2024624日机构划转以来,共查处办结全市范围内各类林草违法案件52起,共收缴罚款金额为:787196.04元,其中盗伐林木28起,收缴罚款金额:98107.59元;违法使用林地17起,收缴罚款金额:663531.01元;违反草原法律法规5起,收缴罚款金额:7468.99元;毁坏林木、林地1起,收缴罚款金额:2088.45元;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1起,收缴罚款金额:16000元。另没收材处理2起,金额:775.99元,有效遏制了破坏林草资源问题蔓延势头。2024年度,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1起,接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移送行政处罚案件9起。

(五)创新普法形式,增强全民法律意识

通过举办法律宣讲、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共举办法律宣讲培训12场,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拍摄普法系列视频5条,均被香格里拉市融媒体和学习强国中央平台选用。执法案件公示47起,累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工作11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份,参与群众500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产经营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0877166.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77166.7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71857.71元,增长3.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71857.71元,增长3.3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及工资标准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0857468.76元。其中:基本支出19962975.3元,占总支出的95.71%;项目支出894493.46元,占总支出的4.2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83759.71元,增长2.8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74540.3元,增长4.58%;项目支出减少290780.59元,下降24.5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支出、工作经费等相应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按照资金使用情况,详细做好资金预算和绩效指标,严格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962975.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355196.32元,占基本支出的96.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07779.98元,占基本支出的3.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94191.4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1.行政执法装备项目经费256680元,主要用于购买执法服装及装备。

2.城市维护经费项目经费349927.46元,主要用于市政设施维护及市容市貌提升整治。

3.城市管理宣传项目经费157584元,主要用于媒体拍摄、制作、推送、收集整理。

4.执法车辆运转项目经费130000元,主要用于执法车辆燃油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过路费、检车费及洗车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57116.76,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583407.71元,增长2.8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8419.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92%。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支出1340423.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86%。主要用于医疗保险、体检费用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医疗保险、体检费用等支出增加。

10.节能环保支出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支出1602856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04%。主要用于城管行政执法、行政装备购置、城市维护等经费支出;

12.农林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元,决算为142872.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209.22元,下降17.4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元,决算142872.5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95.2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209.22元,下降17.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XX元),较上年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元,支出决算为142872.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209.22元,下降17.4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元,决算为142872.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 和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的要求,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0209.22元,下降17.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主要用于行政执法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7778.98元,比上年增加3829.07元,增长0.6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机关运行经费增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用于人员经费包括办公经费如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以及日常运行维护所需的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3259273.46元,其中,流动资产356660.5元,固定资产617518.1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285094.85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5466.4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9323.3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62项,账面原值19866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92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8579.5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93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8649.5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7611.58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5.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40100747101111

3.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决算报表部分)2025102409563564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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