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0100130801000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
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和难点、热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2.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的业务指导;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谐,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协调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协调指导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宗教和谐有序。
4.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承担协调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工作任务。
5.参与起草我市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参与起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民族、宗教事务信息化建设。
6.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处理宗教事务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指导和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及对港澳台地区的宗教交往活动。
7.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8.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9.负责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及宗教界人士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民族团结,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一是制定下发《香格里拉市巩固和拓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开展“八个一”集中开展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大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社会氛围。二是与德钦县、维西县得荣县、乡城县、稻城县、木里县、芒康县建立“五共建五推进”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共建机制,合力打造滇川藏三省(区)毗邻县(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带”。今年9月,在香格里拉市召开首届滇川藏三省(区)毗邻县(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带联席会;三是全面深入持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全域创建工作,制定相关实施意见,推动全域创建走深走实;四是发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引领作用,激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持久活力。2023年积极向上推荐申报全国第十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3个、省级民族团结示范单位9个、州级第三批民族团结示范单位46个。五是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础设施建设。目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馆、主题公园、十一个乡镇主题广场已按照要求完成前期工作。
2、聚焦乡村振兴,助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2023年实施东旺藏族锅庄文化、传统服饰传承保护项目、香格里拉市九龙村彝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项目、迪庆州民族民间传统歌舞文化保护传承及常态化展演、香格里拉市傈僳族起奔制作打跳技艺传承项目四项民族文化项目。五是落实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政策。结合我市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民族贸易发展新形势,已认定11家企业为民贸企业、5家为民品企业。
3、聚焦和谐稳定,推进宗教中国化香格里拉实践。
(1)以确保宗教领域稳定为要务,强化反防工作。一是做好应对重大风险大考工作准备。按照特殊时期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对照州级方案制定相关实施细则,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列出应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二是开展寺庙稳控应急演练。围绕十四世达赖病危、去世、转世制定了专项应急预案。连续三年开展五轮公开揭批教育活动,把揭批十四世达赖与揭批美西方结合起来,旗帜鲜明常态化开展公开揭批教育,加大《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以及活佛转世宗教仪轨、历史定制等宣传力度。三是坚决抵御境外的宗教渗透。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非法组织;核查处置向校园、未成年人、企业家、医疗养老领域以及弱势群体传教情况境外基督教渗透专项治理;开展经文学校(班)问题专项排查治理;推进“去极端化”,依法打击“达洼宣教”“瓦哈比”非法活动、非法传教。
(2)以依法管理权威为目标,推进治寺管僧。一是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各类宣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公开揭批教育、润心同向思想教育行动、普法强基补短板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心向北京、拥护核心”教育实践活动“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心向北京、拥护核心”教育实践活动等专项行动,深入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以党的二十大精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讲20余次,累计覆盖教职人员560余人。二是依法依规加强教职人员管理。更新完善我市745名教职人员个人信息;严格执行教职人员请销假制度;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宗教界人士践行“四条标准”教育培训1次,覆盖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250人;三是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处)所,对我市5处宗教活动场所及4处活动点以消防安全、防疫、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治安、非法出版物为主要内容开展全覆盖检查;四是有序推进我市活佛转世灵童寻访工作。今年云登寺向·初称江楚活佛转世灵童正在进行认定程序,第四世崩主活佛转世灵童寻访工作已完成,正按照宗教仪轨开展确认工作。
(3)以解决重点问题为先导,强化和谐稳定。一是持续巩固我市经幡清理整治成果。年内到城区各商店排查规范经幡销售工作2次;二是为巩固清真标识规范工作,在城区清真食品店开展排查1次;三是每月排查出境学经回流不入寺人员是否入寺、开展宗教活动;六是每月排查是否有未成年入寺情况。七是每月对城区两处仲巴活佛静室开展排查,要求不得在静室开展集中宗教活动,不得收留市外籍教职人员聚集;八是对城区两处取缔的伊斯兰教私设聚会点开展“回头看”排查。九是联合文旅、综合执法部门对城区藏文化博览中心、和谐塔中塔等场所开展整治行动。
(4)以增强教职人员感恩思想为抓手,开展关心关爱。一是年内投入30万元为全市19个宗教活动场所购买房屋保险;二是年内投入109650元为全市年满18周岁教职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三是年内累计投入25.5万元为承恩寺、德吉岭寺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四是年初投入13801.2元为全市宗教教职人员购买防疫物资;五是年内累计发放宗教界代表人士补助及民管会成员慰问金107000元;六是年内发放学经补助9人12000元;七是年内解决困难教职人员8人16000元。
4、聚焦政治建设,统筹推进民族宗教领域各项工作落实。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研讨8次、其他理论知识测试1次,支部书记上党课3次,民宗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整体得到明显提高,在思想上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把握正确方向,增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民宗室、四胞室、综合室、信息室、经济室、宗教室、社会事务室、政策法规室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东旺乡寺庙管理局
2.建塘镇寺庙管理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纳入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单位不独立核算,统一纳入我部门作为一个单位核算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4人(离休0人,退休4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4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4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 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计12858907.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50514.33元,占总收入的90.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208392.69元,占总收入的9.4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866528.84元,增长28.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36536.15元,增长22.4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729992.69元,增长152.59%。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存在工资调增情况,且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调入人员3人;二是2023年为我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主要阶段,财政下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标杆建设工作经费54.61万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59万元;建塘镇寺庙管理局工作经费1.88万元;培春林同志去世后遗属遗孀生活困难补助0.58万元;鲁茸公处同志去世后遗属遗孀生活困难补助0.69万元;2023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民族团结示范建设民贸民品项目专项经费73.47万元;2023年民族宗教专项资金37.88万元;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民贸民品贴息补助40万元。三是2023年部门产生其他收入资金明显增加,主要为香统发〔2023〕3号2023年度藏历新年慰问经费0.9万元;香统发〔2023〕2号东旺寺庙管理局业务用房征地拆迁费用11.63万元;香工委通〔2023〕8号香格里拉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23年党支部工作经费0.2万元;香组通〔2023〕31号2022年度市级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贴1.23万元;香统发〔2023〕13号东旺寺庙管理局3月维稳驻寺工作经费1.5万元;香统发〔2023〕13号2023年省级统战专项资金东旺寺庙管理局“一网两单”工作经费4万元;香统发〔2023〕13号2023年省级统战专项资金东旺寺庙管理局工作经费8万元;香统发〔2023〕13号东旺寺庙管理局重点寺庙应急演练工作经费1万元;香统发〔2023〕14号建塘寺庙管理局3月维稳驻寺工作经费1万元;香统发〔2023〕14号2023年省级统战专项资金建塘寺庙管理局“一网两单”工作经费1万元;香统发〔2023〕14号2023年省级统战专项资金建塘寺庙管理局工作经费4万元;香统发〔2023〕14号建塘寺庙管理局重点寺庙应急演练工作经费0.5万元;香统发〔2023〕15号3月维稳驻寺工作经费1.5万元;香统发〔2023〕15号2023年省级统战专项资金香格里拉市清真寺修缮补助资金3万元;香统发〔2023〕19号四条标准及财税监管先进寺庙和僧尼奖励1万元;市委统战部汇入云登寺先进寺庙表彰补助1万元;香统发〔2023〕20号民管会成员出勤慰问补助0.85万元;香统发〔2023〕29号寺庙管理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经费2.49万元;香统发〔2023〕29号建塘管理局及东旺管理局一网两单工作经费3万元;香统发〔2023〕43号春节前宗教界人士走访慰问经费2.52万元;香统发〔2023〕43号智慧宗教建设可视化项目经费10.3万元;香统发〔2023〕43号承恩寺不动产测绘经费3万元;香统发〔2023〕43号承恩寺修缮资金50万元;香统发〔2023〕43号云登寺僧人柏玛加参困难补助0.5万元;香统发〔2023〕47号宗教界人士生活补助经费6.7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3年度支出合计12332016.98元。其中:基本支出7454549.17元,占总支出的60.45%;项目支出4877467.81元,占总支出的39.5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708674.5元,增长28.1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33952.82元,增长19.84%;项目支出增加1474721.68元,增长43.3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为一是财政下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标杆建设工作经费54.61万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59万元;建塘镇寺庙管理局工作经费1.88万元;培春林同志去世后遗属遗孀生活困难补助0.58万元;鲁茸公处同志去世后遗属遗孀生活困难补助0.69万元;2023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民族团结示范建设民贸民品项目专项经费73.47万元;2023年民族宗教专项资金37.88万元;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民贸民品贴息补助40万元。二是发生非财政拨款支出644488.49元,主要为支付市委统战部下达的各项补助、慰问僧人及奖励(2022年宗教界人士生活补助;春节前宗教界人士走访慰问经费;2023年度藏历新年慰问经费;民管会成员出勤慰问补助;先进寺庙表彰补助;四条标准及财税监管先进寺庙和僧尼奖励;云登寺僧人柏玛加参困难补助;清真寺修缮补助资金),支付市委统战部下达的东旺寺庙管理局业务用房征地拆迁协调工作经费;3月维稳驻寺工作经费;一网两单信息建设工作经费;重点寺庙维稳演练工作经费;承恩寺不动产测绘工作经费;智慧宗教建设可视化项目建设工作经费等,支付市委下达的承恩寺排除消防安全隐患项目建设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54549.1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981415.83元,占基本支出的93.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3133.34元,占基本支出的6.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77467.8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香统发(2023)2号东旺寺庙管理局业务用房征地拆迁费116290元,用于东旺寺庙管理局业务用房征地拆迁补偿资金。
2、香组通(2023)31号2022年度市级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贴12300元,用于发放2022年度驻村工作队员补助。
3、香统发(2023)43号云登寺僧人柏玛加参困难补助5000元。
4、香统发(2023)13号东旺寺庙管理局3月维稳驻寺工作经费14994.69元。用于2023年3月东旺寺庙管理局开展维稳驻寺工作期间产生下乡差旅费购买办公耗材等。
5、香统发(2023)13号2023年省级统战专项资金东旺寺庙管理局工作经费7600元,用于东旺乡寺庙管理局开展日常各项工作开支,包括购买办公耗材,制作宣传材料、打字复印费等。
6、香统发(2023)14号建塘寺庙管理局3月维稳驻寺工作经费10000元,用于2023年3月建塘镇寺庙管理局开展维稳驻寺工作期间产生下乡差旅费及购买办公耗材等。
7、香统发(2023)14号2023年省级统战专项资金建塘寺庙管理局工作经费6289.6元,用于东旺乡寺庙管理局开展全年宗教维稳工作开支,包括购买办公耗材,制作宣传材料、打字复印费等。
8、香统发(2023)43号承恩寺不动产测绘经费24000元,用于承恩寺不动产测绘费用。
9、香统发(2023)43号智慧宗教建设可视化项目经费32200元,用于建设东旺乡寺庙管理局及建塘镇寺庙管理局智慧宗教建设可视化项目。
10、香统发(2023)43号春节前宗教界人士走访慰问经费25200元,用于发放香格里拉市各宗教活动场所春节前宗教界人士走访慰问补助。
11、香统发(2023)29号寺庙管理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经费24948元,用于东旺寺庙管理局业务用房征地拆迁补偿资金。
12、香统发(2023)20号民管会成员出勤慰问补助8460元,用于发放香格里拉市各宗教活动场所民管会成员出勤慰问补助。
13、市委统战部汇入云登寺先进寺庙表彰补助10000元,用于云登寺寺庙内日常生活开支及活动场所维修维护。
14、香统发(2023)19号四条标准及财税监管先进寺庙和僧尼奖励10000元,用于发放香格里拉市各宗教活动场所先进寺庙和僧尼奖励。
15、香统发(2023)15号2023年省级统战专项资金香格里拉市清真寺修缮补资金30000元,用于三坝乡清真寺寺庙屋顶修缮。
16、香统发(2023)15号3月维稳驻寺工作经费15000元,用于2023年单位开展3月维稳驻寺工作期间,驻寺工作人员下乡差旅费。
17、香财建(2023)7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590011.2元,用于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基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基础建设项目设计;开展铸牢主题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开展铸牢主题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代理。
18、香财行(2023)1号僧尼意外伤害保险经费109650元,用于开展香格里拉市各宗教活动场所年满18周岁教职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工作。
19、香财农(2023)96号 2023 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民族团结示范建设民贸民品项目专项经734748元,用于开展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传承项目及民贸民品贴息补助。
20、香财行(2023)1号建塘镇东旺乡寺院管理局维稳工作经费68099元,用于东旺乡寺庙管理局及建塘镇寺庙管理局开展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工作,全年协调及推进落实各项宗教工作的开支,包括购买办公用品,重大宗教活动或传统节日慰问宗教活动场所,解决部分困难僧人及学经僧人补助。
21、香财农【2023)31号2023年民族宗教专项资金378841元,用于香格里拉市各乡镇开展民族宗教领域维护稳定工作;开展毗邻县(市)示范带联席会议;开展迪庆藏族自治州民间文艺家协会民间歌舞常态化展演活动;开展宗教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22、香财行(2023)1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专项经费497895.7元,用于我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购买办公用品,督促、验收“十百千万”项目下乡差旅,参加民族团结进步系列培训差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宣传活动,及支持各乡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23、香财行(2023)33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标杆建设工作经费546140元,用于用于构建各民族互嵌式社会环境、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工程、广泛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调研、三项计划实施等方面。用于推进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进程、建立健全民族事务治理格局,开展民族宗教干部能力提升学习培训。
24、香财预(2023)39号建塘镇寺庙管理局工作经费18770元,用于建塘镇寺庙管理局开展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工作,全年协调及推进落实各项宗教工作的开支,包括购买办公用品费。
25、香财行(2023)1号寺院房屋统保经费300000元,用于开展2023年度开展香格里拉市19个宗教活动场所房屋保险投保工作。
26、香财行(2023)1号民族宗教工作保障金及机动金经费448824.42元,用于全局民族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相关工作的办公开展,已完成相关各项工作。
27、香财行(2023)1号宗教活动场所(处所)及宗教界代表人士补助经费46000元,用于发放2023年度宗教界代表人士补助及重大宗教活动慰问宗教活动。
28、香财行(2023)1号藏传佛教寺庙财税监管工作经费94000元,用于开展香格里拉市4所宗教活动场所藏传佛教寺庙财税监管会计核算指导服务工作。
29、香财农(2023)23号 2023 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0000元,用于发放2022年度民贸民品贴息补助。
30、东旺乡建塘镇寺庙管理局疫情防控资金13801.2元,用于东旺乡寺庙管理局及建塘镇寺庙管理局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购买疫情物资。
香统发【2022】41号一网两单信息建设经费2000元,用于购买寺庙管理局涉密电脑。
31、香统发【2022】47号2022年宗教界人士生活补助12000元,用于发放2022年宗教界人士生活补助。
32、市委办汇入承恩寺排除消防安全隐患资金250000元,用于承恩寺燃灯房建设项目。
33、香统发〔2023〕3号2023年度藏历新年慰问经费9000元,用于发放2023年度藏历新年慰问宗教界人士补助。
34、香统发【2022】33号重点寺庙维稳演练经费5405元,用于建塘镇寺庙管理局开展维稳演练工作场所物资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55642.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52%。与上年相比增加2141664.31元,增长22.51%,主要原因是第一2023年存在工资调增情况,且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调入人员3人;第二2023年为我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主要阶段,财政下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标杆建设工作经费54.61万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59万元;建塘镇寺庙管理局工作经费1.88万元;培春林同志去世后遗属遗孀生活困难补助0.58万元;鲁茸公处同志去世后遗属遗孀生活困难补助0.69万元;2023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民族团结示范建设民贸民品项目专项经费73.47万元;2023年民族宗教专项资金37.88万元;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民贸民品贴息补助4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32645.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支出、机关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6203.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9%。主要用于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6.卫生健康(类)支出516819.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及职工体检费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59001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6%。主要用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预算内前期工作;
7.农林水(类)支出15135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9%。主要用于民族团结创建及民族宗教专项支出;
8.住房保障(类)支出516373.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400元,决算为64018.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800元,决算为57599.3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9.97%,完成年初预算的96.3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00元,决算为641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3%,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41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400元,支出决算为64018.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800元,决算为57599.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00元,决算为64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单位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主要依据2022年决算执行数开展,但2023年我单位因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标杆建设及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等,公务接待次数较2022年增多2批次,接待人数增加50人次,故接待费超出预算范围,现我单位根据财政局整改要求,已分析原因,抓实问题,下一步会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俭,杜绝出现超预算问题。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52.3元,下降0.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923.3元,下降7.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671元,增长267.2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3年单位公务用车维修次数较上年有所减少。但2023年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主要原因为我单位因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标杆建设及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等,公务接待次数较2022年增多2批次,接待人数增加50人次,故接待费超出预算范围。以上两项合计导致总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机要通信、应急处理、接待调研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家民委民族画报社一行3人开展民族文化工作调研,玉溪市民宗局一行6人到香市考察学习;云南宗教工作智库专家一行人12人云南宗教工作专项调研;人民日报、云南日报等记者一行4人采访民族团结工作;接待得荣县民宗、佛协及民管会成员一行41人赴香格里拉市交流学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宗教中国化方向。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1247.34元,比上年增加58632.84元,增长15.32%,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新增职工2名,交通补贴较2022年有所增加,且2023年部门办公费、差旅费较上年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日常工作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1819437.77元,其中,流动资产869520.89元,固定资产359905.6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90011.2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7817.5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266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381.3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61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768.3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5088.3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5088.33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1.卫生健康支出。 反映政府在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5.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4010013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