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5848135064/202400421
文  号
来 源
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日期
2024-10-14
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10-14 15:05     浏览次数:1201   
字体:[ ]
打印

 

监督索引号53340100747101000

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

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上级和我市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本市实行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具体实施。

(2)负责户外广告的设置、户外广告资源的监督管理及建筑物、设施上张贴、悬挂宣传品的管理和报备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设施临时开挖报备工作。

(3)行使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影响市容市貌、市容环境、流动摊点、非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乱停乱放、破坏市政公共设施、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招牌、灯箱、乱倒建筑垃圾、沿途抛洒、车辆带泥上路、“门前五包”的督促管理及城区放养家畜的督促管理、死禽死畜处理和行政处罚权。

(4)依照《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城市管理条例》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集中行使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城市饮食服务行业违法排污等违法行为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及“禁白”限塑执法工作。

(5)完成市委、市政府依法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2023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完善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围绕解决城市管理的“顽症”以及严重影响城市形象、长期困扰城市管理工作的问题,强化对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广告乱贴、污水乱排、渣土乱倒等“脏乱差”专项治理,完善管控措施,按照“中队负责区域、队员定点网格、责任分解到人”的原则,统筹巡查、定岗、网格,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管理体系,使各类市容环境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解决,树立“为城市管理人民”到“为人民管理城市”再到“让人民管理城市”的城市管理理念,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全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2)完善城市信息化管理机制。聚焦城市治理、民生服务,整合优化公共视频监控资源,积极推进“数字城管”平台建设,建立城市监管平台、智慧渣土、阳光执法、违法建设、流动摊点疏导、餐饮油烟、户外广告,以智慧赋能城市治理现代化,使城市管理、监督、服务一体化,打造“一屏观全城、一网管全城、一端惠全城”的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3)强化城市管理联动机制。完善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职责划分,明晰职责边界,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建设一支能够迅速响应、果断处置的现代化城市管理队伍,打造法治有序城市。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高标准做好执法培训,全方位完善制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提高依法管理能力,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树立城管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4)加强城市市容环境秩序整治。一是治理违法建设。继续做好规划区范围内土地巡查工作,杜绝新增违法建筑,对新的违法建设发现一处、拆除一处,绝不手软。依法分类处置存量违法建设,努力开展存量违法案件调查取证工作,积极探索历史遗留问题全面化解措施。二是注重教、管、罚的综合运用,持续清理整治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乱堆乱放、乱排乱倒、乱贴乱挂,持续开展渣土运输车辆、破坏市政设施、白色污染、占道停车等行为查处,规范施工围挡,严格门头招牌管理,建立健全属地化、网格化、精细化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创建“洁序净美”的城市市容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市容办、督查办、法规办。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1.城管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纳入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城管执法大队不独立核算,不独立编报,并入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1个单位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 13人(离休 0人,退休13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28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8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7辆。16辆车为执法业务车,用于执法使用车辆,不在车辆编制内。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2023 年度收入合计 20205309.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0205309.05 元, 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 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52472.97元,增长8.9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52472.97 元,增长8.9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2023 年度支出合计20273709.05元。其中:基本支出19088435.00元,占总 支出的94.15%;项目支出1185274.05元,占总支出的5.85%;上缴上级支出0元, 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 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95574.97元,增长5.7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25408.92元,增长6.86%;项目支出减少129833.95元,下降9.8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 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工作经费等相应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按照资金使用情况,详细做好资金预算和绩效指标,严格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 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19088435.0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8484485.09 元,占基本支出的96.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603949.91元,占基本支出的3.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 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85274.05元。 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185274.05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228.90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

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68645.15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

3.卫生健康管理事务68400.00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金、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金等缴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05309.05元, 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6%。与上年相比增加1027174.97元,增长5.36%,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8228.9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行政运转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1417.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8%。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1221338.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4%。主要用于医疗保险、体检费用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支出15761586.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01%。主要用于城管行政执法、行政装备购置、城市维护等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支出1462737.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 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0元,决算为173081.77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 0元,决算为 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0元,决算为173081.7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64.1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 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 2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3081.77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0元,决算为 173081.77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1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厉行节约,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 和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的要求,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 年减少89078.23 元,下降 33.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决算减少0 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 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7932.23元,下降33.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46.00元,下降100%。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 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 0 人次。

2.购置车辆0 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 辆。主要用于行政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 批次),接待 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 0 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 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2023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603949.91元,比上年增加63270.15 元,增长11.70%,主要原因是2023年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工作经费相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包括办公经费如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以及日常运行维护所需的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末,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资产总额3564739.88元,其中,流动资产472803.55元,固定资产806841.4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285094.85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 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8648.8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9095.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 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5004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 50040.00 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 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 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69919.77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 支出1003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69569.7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267143.4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67143.49 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 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 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依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  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 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  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  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相关  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 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

1732676989278033432 (1).xls


 

监督索引号53340100747101111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新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