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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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6208L/202400899
文  号
来 源
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4-10-13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2023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10-13 08:36     浏览次数: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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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实施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规划, 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 企业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治理政策,指导城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市级行 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6、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指导全市公墓建设和管理。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组织实施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0、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香格里拉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平台。

(二)2023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调整优化低保政策,健全低保标准,合理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

2023年7月起,完成相关提标工作,民政保障资金均按照提标后的标准执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958元/人.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28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038元/人/年;集中养育儿童保障标准为2000 元/人/月,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保障标准为1340 元/人/月。

(2)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38147户次75595人次,发放资金2178.3万元;城市低保资金2438户次4014人次,发放资金169.06万元。累计新增农村低保对象815人,新增城市低保对象25人。实行动态管理,落实低保渐退政策,退出农村低保对象615人,退出城市低保对象64人。

(3)特困供养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目前,累计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0579人次,发放资金1119.06万元。强化特困人员动态管理,年内新纳入特困供养59人,退出41人。

(4)临时救助开展情况

救助困难群众1062户3708人,发放救助资金531.7万元。

(5)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开展数据比对、建立台账,全面摸底排查,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开展动态预警监测,防止规模性返贫。建立监测预警机制,按月开展数据比对,建立台账,重点针对低保对象、临时救助人员、无劳动力家庭及部分受灾家庭,筛选出有可能存在返贫致贫风险需要排查核实的给予8000元以上临时救助及因灾给予临时救助380人;民房火灾户及保险公司赔付5000元以上民房受灾户14户。“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申请低保办理完成135件,申请临时救助办理完成221件,申请特困供养办理完成5件。

(6)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按照“逢进必核”的要求,完成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核对工作,截至目前,共出具1040 份核对报告,每月底前完成新申请社会救助对象线下银行信息查询。

(7)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截至目前,2023年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共有49664人次(含开发区人数),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463.352万元。为保障我市残疾人接受教育权利,进行残疾人教育事业,构建和谐教育环境,按照“阳光家园计划”项目规定和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各乡(镇)开展残疾儿童少年的评估鉴定。制定完成《香格里拉市民政局 香格里拉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在主题教育中扎实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五主动”专项行动方案》(香民发[2023]80号)文件,并按照方案有序推进,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覆盖率达到95%以上。另外,根据省、州已出台的政策文件,重新修改完善了《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香格里拉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香政发[2023]64号)文件,并正式施行。

(8)“一老一小”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工作。截至目前2023年我市无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累计发放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67人次,发放生活保障金56.403万元;集中供养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83人次,发放生活保障金56.456万元,全年累计新增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人;累计退出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人,集中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人。另外,累计发放社会散居孤儿27人次,发放福彩圆梦助学金6.75万元,并按照“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认定条件实行动态管理,全年累计新增福彩圆梦助学金对象3人,退出2人。组织召开香格里拉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第一次全体会议暨迎国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总结和交流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并研究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共发放1500余份宣传册;对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信息采集和系统录入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加大力度做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23年共计发放我市高龄老年人33545人次,发放补助金188.5685万元。2023年4-11月份共计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对象共有3566人次,发放补助金17.83万元。香格里拉市上江特困人员供养服务中心结束试营业阶段,于2023年10月23日开业,建筑面积2879.13m²,床位数100张,其中护理床55张,从业人员8个,目前共有入住人员16人(其中特困供养人员10人);2023年3月,市民政局完成1次养老防诈骗宣传活动,为100多名中老年人详实讲解各类新型养老诈骗手段,共发放1500余份反诈宣传册。制定《香格里拉市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目前我市现有幸福食堂2个,建塘镇北门老年幸福食堂已于2022年11月正式投入运营,北门社区辖3个村民小组,3个居民小组,22个小区,共有1539户,3028人,居委会周边三个片区共558户,1554人,60岁以上老人200余人,每天用餐人数约40余人,老年人占多数。建塘镇北郊社区老年幸福食堂已经建设完成,正在筹备运营,计划11月底投入运营。

(9)婚姻登记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全市共办理婚姻登记1337对2674人。二是我市无新增早婚早育人数,2020年累计新增早婚早育24人经妥善消化21人后,截至目前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早婚早育实际剩余人数为3人。三是开展婚姻政策法规线下宣讲培训1轮,并发放宣传资料,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早婚早育和高价彩礼,积极宣传树立文明婚礼典型,推动移风易俗,破除婚礼陈规陋习。四是为强化婚姻登记服务职能,我局于“七夕节”当日开展了“过浪漫七夕 树文明新风”首次集体颁证活动,2023年11月22日为新婚、离婚、十年婚姻的新人们举行第二次集体颁证活动,大力弘扬传统文化和优良家风,倡树婚俗改革新风,为新人留下一个难忘的结姻登记日。

(10)殡葬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推进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切实提高殡葬政策宣传力和知晓率。清明节来临之际,在池步卡商业步行街人流量集中区域发放政策宣传手册和悬挂宣传横幅,号召香格里拉市市民朋友做到无烟上坟、文明祭奠,同时,于2023年5月22日—2023年6月5日深入乡(镇)开展了香格里拉市惠民殡葬政策宣讲并发放宣传资料达 2000 余份。二是共发放惠民殡葬476人,共发放资金94万元。三是建立建塘镇公益性公墓迁移、入园等相关名册、证明及工作台账,2023年公益性公墓新入园有6具,迁移 5具。四是通过殡葬服务机构发放殡葬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686份,11个乡镇的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五是持续深入开展大墓、豪华墓、活人墓摸排整治工作,严格控制违规建墓数量,持续深入开展全市范围内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的排查整治工作。六是制定《香格里拉市关于加强和完善红白理事会建设实施方案(草案)》并下发。七是截至目前,火化397具遗体,享受云南部分特殊困难群众火化补助150人,发放补助资金15万元;民间集中点自行火化93具遗体,享受火化补助93人,发放补助9.3万元。

(11)社工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配合开展香格里拉市乡村振兴活水计划“健康守护”行动,共送出老人守护包1800余份,儿童健康守护包452份。二是根据上级要求,协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工考前动员,共计32名学员参与。三是选派专业社工实地到各乡镇指导社工站服务需求评估、项目书撰写3111发展规划四是在仓房社区、红坡村、吉迪村、诺西村、解放村为18名特困供养对象进行入户陪伴服务,了解老年人的相关心愿和需求,构建老年人心愿墙。五是联动乡镇社工站成员组建劝导小组,协助尼西乡和五境乡特困供养对象及其监护人正确认识养老院,劝导了11位老年人到养老院集中供养。六是联动建塘镇社工站、建塘镇红坡村委会、仓房社区、仓房社区志愿服务队、仓房社区巾帼志愿者团队,开展中秋节慰问活动,为辖区内10名高龄老人、独居老人、困难家庭送去节日的关怀与问候。七是为16户顶梁柱缺失家庭提供大棚、种苗、种植技术、对接农作物收购的支出支持。开展“救助,让弱有所扶更温馨”行动、“医社行动”。掌握特殊人群的健康状况,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并联合香格里拉市民生医院入户为10名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属开展健康体检活动。

(12)基层政权工作方面

一是对11名补选村(社区)干部开展资格联审工作,发放村两委当选证书3份,为66名大岗位制实行后的村干部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计14910元。二是为全市62个村(社区)大岗位制两委373名任职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计186500元。三是开展全国村级议事协商试验试点金江镇车轴村验收指导工作,并开展指导第三批建塘镇北门社区、金江镇兴隆村2个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四是指导建塘镇尼史村、尼西乡江东村、洛吉乡九龙村、东旺乡中心村村委会提质改造工作并下拨相关资金50元。五是督促和指导村(社区)完成全国基层政权系统维护更新相关信息工作。六是开展扫黑除恶、民族团结、法律知识进社区等相关工作。

(13)区划地名工作方面

一是开展完成2023年香德线、香维线县(市)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并指导各乡镇开展21条市内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二是加强地名管理工作,根据州级相关文件征求各部门意见制定坚强地名管理联席制度,并开展相关工作;三是有序开展平安建设工作,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边界纠纷大排查、命案防控等工作;四是持续推进“建塘镇撤镇设街道”工作;五是补充、完善云南省标准地名词典和标准地名志内容和《迪庆州标准地名图文集》,组织开展《地名管理条例》宣传活动。六是补充、完善《香格里拉市地名志》内容和相关程序;七是组织开展《地名管理条例》宣传活动。

(14)救助站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目前,救助站共接待救助对象43人,开展街面巡查31次,住宿巡查9次。

(15)社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有序开展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截至目前,我市登记的社会组织总数105个;完成年检97个;新成立社会组织8个;注销1个社会团体。二是严格年度检查。对社会组织进行财务和人事管理、内部管理制度、研讨活动、对外交往、接收境外捐赠资助、按章程开展活动等进行审查,同时加强对社会组织资金的监管;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加强信用监管,及时公示,接受会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依法做好香格里拉市乡镇商会登记工作,按照要求严格落实以工商联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民政登记申请。四是持续推进香格里拉市“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工作。严格筛查本市105家社会组织,2023年发现1家“僵尸型”社会组织,并完成注销工作。五是香格里拉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2023年,由香格里拉市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配合,排查所有乡镇,完成49家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股。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香格里拉市社会救助站

2.香格里拉市殡仪馆

3.香格里拉市居民家庭经济核对中心

4.香格里拉市社会福利

5.上江特困供养服务中心

6.三坝敬老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2023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香格里拉市民政局(行政单位)

纳入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为所属单位6个单位未独立核算,合并纳入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统一核算并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2023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参法管理事业人员1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6人(离休0人,退休6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出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部门2023度收入合计72,062,944.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034,579.55元,占总收入的99.9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8,365.10元,占总收入的0.0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622,603.09元,下降7.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848,823.96元,下降6.3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773,779.13元,下降96.46%。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为上级拨入福彩公益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部门2023度支出合计72,512,418.35元。其中:基本支出12,962,680.32元,占总支出的17.88%;项目支出59,549,738.03元,占总支出的82.1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491,564.60元,下降8.2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61,616.18元,增长2.1%;项目支出减少8,153,180.78元,下降10.3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原因为2023年度在职人员增加3人,相应预算经费有所增加;2023年度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预算增加。项目支出减少原因为收到上级拨入福彩公益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度用于保障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62,680.3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626,005.52元,占基本支出的97.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6,674.80元,占基本支出的2.60%。人均公用经费12024.10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度用于保障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549,738.0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民政局运行经费283,112.65元,用于保障市民政局在职人员的办公及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运转

(2)建塘镇撤镇设街道工作经费87,080.00元,按照省委省政府迪庆现场办公会要求“优化行政区划,支撑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拟撤销香格里拉市建塘镇设立建塘街道。

(3)平安边界建设经费 23,650.00元,有序开展平安建设工作,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边界纠纷大排查、命案防控等工作。

(4)全市农户(含城市低保户)民房保险专项资金1,387,250.00元,购买了全市农户(含城市低保户)民房保险。

(5)上江敬老院运行经费100,000.00元用于补助上江敬老院运行,完善了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托底功能,拓展了社会寄养、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功能。

(6)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资金10,000.00元。组织召开了香格里拉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第一次全体会议暨迎国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总结和交流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并研究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共发放1500余份宣传册;对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信息采集和系统录入实行动态管理。

(7)殡仪馆运行专项经费184,921.47元,负责殡仪、 公墓业务的办理、业务经费的收支、核算和管理,保障了殡仪馆的正常运行。

(8)惠民殡葬补助资金963,000.00元用于发放火化补助及生态葬补助,深化殡葬改革和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减轻群众办丧负担。

(9)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1,518,277.11元用于发放困难群众低保、特困供养、流浪乞讨、临时救助等。

(10)民政事业专项资金1,776,774.50元用于完成农村区域性项目建设,按时发放高龄补贴等。

(11)香格里拉市慈善注册资金30,000.00元用于保障慈善会正常运行。

(12)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017,380.00元用于发放残疾人补贴,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让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提高生活质量。

(13)维稳专项经费78,438.00元用于开展香德线、香维线县(市)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并指导各乡镇开展21条市内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

(14)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3,994,648.7用于建设金江镇兴隆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建塘镇仓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15)香格里拉市殡仪馆资金建设资金1,200,000.00用于外线加固资金和增购附属设施设备。

(16)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资金6,429,866.80元主要用于搭建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阵地,为周边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持续的个案服务;支持“三区“社工人才实施计划;殡仪馆购置更换一台火化炉;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老旧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17)高原游牧民困难群众社会救助资金424,893.8元用于补助群众临时突发困难情况,缓解群众解决困难的压力。

(18)党建及党支部工作经费40,445.00元用于开展党建活动,巩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部2023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617,212.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49%。与上年相比减少6,625,713.15元,下降9.17%,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为上级拨入福彩公益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8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两新”党支部书记补助经费;“两新”党支部工作经费;“两新”党支部党员工作经费;党总支工作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78,43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上江乡维稳、尼西乡江东村维稳、乡镇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103,574.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6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民政局运行经费及人员经费4,610,673.37元;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1,699,097.40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55,988.3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9,761.2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000.00元;死亡抚恤17,868.00元;困难群众救助41,318,396.75元;老年福利2,232,119.00;殡葬4,042,399.45元;养老服务3,600,000.00元;其他社会福利支出706,136.00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4,633,520.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614.5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4,197.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21,434.78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8,552.22;公务员医疗补助159,992.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289.82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2,928.36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94,648.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0%。主要为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兴隆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394,648.7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88,016.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4%。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12,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孤儿助学12,500.00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3,000.00元,决算为93,671.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92,057.7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28%,完成年初预算的92.0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1,61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2%,完成年初预算的53.8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1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部门2023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3000.00元,支出决算为93,671.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92,057.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1,61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8%。2023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出。

2023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628.24元,下降6.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942.24元,下降7.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14.00元,增长438.00%。2023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原因为节约开支,减少了公务用车燃油及维修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的原因为根据业务情况接待人次较上年增多,整体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民政局车辆1辆主要用于乡镇下乡入户调查、宣传民生工作等;救助站1辆车辆用于街面巡逻、接送流浪乞讨人员工作;殡仪馆3辆车主要用于接运遗体使用所需车辆燃料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政工作交叉检查,产生的接待2批次及17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部门2023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6,674.804元,减少1,535.24元,下降0.45%,主要原因节约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68,677,655.06元,其中,流动资产702,344.93元,固定资产30,914,383.7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6,979,040.42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81,886.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194,833.2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170525.6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1815.3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1824.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1419990.8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1853.9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61853.9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的部分。

7、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其他支出:上述范围以外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A.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B.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C.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D.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40100331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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