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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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0451404/202300293
文  号
来 源
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日期
2023-10-26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10-26 10:24     浏览次数:3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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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340100432700201000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的林业工作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州、市有关林业的决策、规章、制度的执行。承担全市林业和草原管理工作(防火、资源林政、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承担全市各种林业和草原项目工程(天然林工程、退耕还林、生态林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退牧还草等),负责承办各种林业和草原项目工程的可研、评估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市林草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公益林审核、报批,协助实施省级公益林划定,开展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协助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紧保护区建设规划,执行云南省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拟订及调整云南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协助拟订各类自然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协助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协助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落实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政策云南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建设。

10.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办公室、林草资源管理股、自然保护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股、计划财务股、天保人事股

所属单位11个,分别是:

1.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2.香格里拉市造林绿化与科教产业站

3.香格里拉市林草质量监督管理站

4.香格里拉市国有林场

5.香格里拉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6.香格里拉市林木权管理服务中心

7.香格里拉市金江大桥木材检查站

8.香格里拉市大雪山木材检查站

9.香格里拉市松园桥木材检查站

10.香格里拉市林草技术推广站

11.香格里拉市生态公益林管理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

1.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2.香格里拉市造林绿化与科教产业站

3.香格里拉市林草质量监督管理站

4.香格里拉市国有林场

5.香格里拉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6.香格里拉市林木权管理服务中心

7.香格里拉市金江大桥木材检查站

8.香格里拉市大雪山木材检查站

9.香格里拉市松园桥木材检查站

10.香格里拉市林草技术推广站(固定资产部分)

 11.香格里拉市生态公益林管理

以上由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汇总编制未单独编制。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香格里拉市国有林场

2、香格里拉市技术推广站(固定资产部分)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2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5人(离休1人,退休174人)。

实有车辆编制58辆,在编实有车辆19辆其中未在编车辆39辆,为基层林场防火执勤执法车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原因为: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职能职责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2022年决算报表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原因为: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职能职责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2022年决算报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25,789.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62.32万元,占总收入的84.7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926.96万元,占总收入的15.2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460.09万元,下降22.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400.45万元,下降13.46%;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万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4,059.64万元,下降50.83%。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级减少林业相关的项目,如:2021年有横断山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2022年无横断山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故上级补助资金将近减少6,51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27,24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1.17万元,占总支出的9.81%;项目支出24570.43万元,占总支出的90.1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0元,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05万元,下降0.26%;项目支出减少12,634.73万元,下降33.96%;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元,下降0%。主要原因分析为:2022年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2年我部门,有人员调出及退休人员增加,2022年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2年林业项目资金减少导致2022年项目资金支出减少,2022年度支出与绩效自评项目支出表不一致,原因为绩效项目自评表反映的是2022年本级预算,而决算上的支出包含上级拨入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本1个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71.1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94.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6.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5个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570.4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2年我部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用于选调生工作生活补助,节能环保支出12,938.77万元,农林水支出11,628.66万(由1.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香格里拉市造林绿化与科教产业站3.香格里拉市林草质量监督管理站4.香格里拉市国有林场5.香格里拉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6.香格里拉市林木权管理服务中心7.香格里拉市金江大桥木材检查站8.香格里拉市大雪山木材检查站9.香格里拉市松园木材检查站10.香格里拉市林草技术推广站11.香格里拉市生态公益林管理站,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实施方案设计文本,采购程序,分年度实施,资金按项目进度进行拨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62.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25%。与上年相比减少3,400.45万元,下降13.46%,主要原因为2022年林业项目资金减少导致2022年项目资金支出减少,主要数据与附表二内容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选调生工作生活补助;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22年我部门无外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22年我部门无国防(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22年我部门无公共安全(类)支出;

5.教育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22年我部门无教育支出;

6.教育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22年我部门无教育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22年我部门无文化旅游体育传媒支出;

 8.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3.09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2022年我部门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人员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支出168.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2022年我部门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支出8,628.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47%。2022年我部门节能环保支出严格按照上级资金文件要求,根据实施方案,涉及文本等主要用于实施生态保护项目3,016.59万元,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3,699.24万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目763.69万元,森林管护项目224.10万元,社会保险补助项目867万元,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项目30.70万元;退牧还草工程建设项目26.88万元;

   11.城乡社区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22年我部门无城乡社区支出;

   12.农林水支出12,587.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58%。2022年我部门农林水支出严格按照市级预算,上级资金文件要求,根据实施方案,涉及文本等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基本支出353.72万元,林业事业机构总计支出1,65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3.55万元,项目支出11.29万元,森林资源培育项目支出1,001.42万元,森林资源管理项目支出4,522.92万元,森林生态效益项目支出4,008.47万元,动植物保护支出1.43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支出783.84万元,行业业务管理支出10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0.40万元,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40.88万元。

   13.住房保障支出232.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2022年我部门住房保障支出严格市级文件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98.44万元,退休人员购房补贴支出33.58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7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1.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7.17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7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1.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1.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香格里拉市国有林场属我部门二级局,因香格里拉市国有林场人员经费都来自于中央森林管护资金中,在做市级预算编制时无法列入,但在上级补助资金下达时按照市级测算标准,天保管护资金实施方案进行项目挂接列天保人员经费包含“三公”经费支出,故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与市级预算数对比超出预算,其实按照天保管护资金实施方案并未超,年底决算香格里拉市国有林场纳入我部门一并决算,故出现“三公”经费支出超年初预算的现象。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6.62万元,增长27.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6.62万元,增长27.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我部门有4辆客车35辆其他车辆增加了车辆保险费,燃料费等故本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境)。

2.购置车辆0辆。新增车辆为以前年度购置但未入固定资产。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8辆。主要用于:全市林业和草原管理工作(防火、资源林政、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全市各种林业和草原项目工程(天然林工程、退耕还林、生态林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退牧还草等),负责承办各种林业和草原项目工程的可研、评估工作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部门2022年未发生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部门2022年未发生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77万元,减少70.68万元,下降47.93%,主要原因为:二级香格里拉市国有林场退休人员增加及本部门人员调出及退休人员的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8.75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4.94万元,邮电费0.49万元,差旅费4.27万元,工会经费21.72万元,福利费0.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11.5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7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8,556.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713.67万元,固定资产9,900.8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04.02万元,无形资产37.44万元,其他资产3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9.0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49.2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891平方米,账面原值112.3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65项,账面原值45.3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037平方米,账面原值43.44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9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8556.01

7713.67

9900.88

4650.92

1336.62


3913.34


604.02

37.44

3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01.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82.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18.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会计核算一体化系统中未将香格里拉市技术推广站资产部分在系统中进行核算,在决算报表中体现香格里拉市技术推广站资产部分,故会计核算系统中固定资产与决算报表有差异,决算报表中数据为固定资产正确数字,香格里拉市技术推广站资产部分将在2023年列入会计核算一体化系统进行核算。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40100432700201111

2022年度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决算公开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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