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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6099M/202300007
文  号
来 源
市委政法委
公开日期
2023-10-17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10-17 19:31     浏览次数:3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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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全市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3)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公正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加强相互配合,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研工作,讨论制定对策、拟定向县委提出的有关建议,推动政法工作的改革。

8)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参与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各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案件。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保维稳工作责任制,按照“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发展要抓好,稳定更要做好”的工作要求,始终绷紧维稳这根弦,紧紧围绕“反分裂渗透、民族宗教领域稳定、社会矛盾排查调处、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重点健全和落实到点、到人的工作机制,高位推动,全市社会保持稳定。2.在整个社会面稳控方面,基本形成“市委市政府负总责,各职能部门具体抓、维稳办总协调”的工作局面,社会维稳形势分析研判工作实现常态化。加强敏感节点及重大节庆活动期间维稳工作,3月、4月结合千促等活动,我市11个乡镇与毗邻乡镇签订边界协议47份,有效推动了社会稳定长效机制建设。3.全面指导和督促重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消除各类稳定隐患。矛盾纠纷827起,成功调解798件,调解成功率96.5%;4.明确责任,强化综治工作督查力度。根据迪庆州综治委关于印发《迪庆州2022年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并下发了《香格里拉市2022年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2022年我市平安建设的工作重点及难点,确保2018年“省级平安市”、“平安村”创建工作顺利开展5.不断加大平安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有效提升公众知晓率和满意度。全年制作发放平安建设宣传资料1000份,发放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宣传抽纸1500余盒。7充分发挥成员单位作用,促进反邪教工作责任落实。积极推进创建“无邪教乡(镇)”活动,把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纳入各成员单位日常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三坝乡、金江镇、虎跳峡镇开展“四送一创”科普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1500份。反邪教宣传围裙800条,3套云南社科普及系列丛书,参与人数1200人。三是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制作印发了《手拉手参与平安建设、心连心共建平安香格里拉宣传抽纸》9900份,反邪教宣传围裙800条,宣传资料1500份;8.强化执法监督,积极应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完善报、审、批、各个工作流程,今年共救助2件,发放救助金35000元;9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保维稳工作责任制,按照“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发展要抓好,稳定更要做好”的工作要求,始终绷紧维稳这根弦,紧紧围绕“反分裂渗透、民族宗教领域稳定、社会矛盾排查调处、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重点健全和落实到点、到人的工作机制,高位推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书记室、副书记室、维稳指导股、政工科、政治安全和邪教协调室、执法监督与法制股、法学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及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会政法委员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0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0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1,484,433.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82,433.46元,占总收入的95.6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2,000.00元,占总收入的4.3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900,037.24元,增长74.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398,037.24元,增长66.7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502,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款增加,分别增加人员边疆津贴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边界稳控硬件设施建设经费等43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0,982,433.46元。其中:基本支出5,153,339.86元,占总支出的46.92%;项目支出5,829,093.60元,占总支出的53.0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135,405.16元,增长39.9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2,618.56元,增长2.64%;项目支出增加3,002,786.60元,增长106.2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增加人员边疆津贴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项目、边界稳控硬件设施建设项目支出等31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53,339.8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17,235.42元,占基本支出的79.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36,104.44元,占基本支出的20.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会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29,093.6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非基建项目香财行〔2022〕1号平安建设项目支出工作经费198,018.40元。

2、非基建项目香财行〔2022〕1号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项目支出工作经费213,980.00元。

3、非基建项目香财行〔2022〕1号基层治保、调委会人员专项项目支出经费122,280.00元。

4、非基建项目香财行〔2022〕43号迎接党的二十大一学四抓三促进专项活动支出工作经费200,000.00元。

5、非基建项目香财行〔2022〕1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项目支出工作经费1,994,815.20元。

6、非基建项目香财行〔2022〕35号边界稳控硬件设施建设项目支出经费3,000,000.00元。

7、非基建项目香财行〔2022〕10号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专项项目支出资金1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82,433.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135,405.16元,增长39.96%,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增加人员边疆津贴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项目、边界稳控硬件设施建设项目支出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794,138.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18%。主要用于基本支出4,065,044.52元和项目支出5,729,093.60元,其中:基本支出含人员经费支出3,030,440.08及公用经费支出1,034,604.44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2022年度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2022年度无此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00,000.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2022年度无此类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2022年度无此类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2022年度无此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4,159.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5,473.76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7,185.71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5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3,556.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费165,546.7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费91,029.12元, 事业单位医疗费10,981.05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6,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2022年度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2022年度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2022年度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2022年度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2022年度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2022年度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2022年度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2022年度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2022年度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70,578.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341,266.98元,购房补贴29,31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2022年度无此类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2022年度无此类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2022年度无此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2022年度无此类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2022年度无此类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2022年度无此类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2022年度无此类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元,支出决算为20,29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634.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7.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65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2.9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65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元,支出决算为20,29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63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5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次数,本着厉行节俭的原则,最大限度减少公务用车的次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3,835.00元,下降40.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076.00元,下降20.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759.00元,下降67.6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次数,本着厉行节俭的原则,最大限度减少公务用车的次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没有存在因公出国的情况。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政法工作公务用车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政法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6,104.44元,增加13,037.60元,增长1.27%,因本年度加大政法的宣传力度,我单位办公费、水费及电费等日常零星的支出比上年度较多。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会政法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2,099,883.74元,其中,流动资产507,870.78元,固定资产1,592,012.9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37,198.0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87,081.2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099883.74

507870.78

1592012.96

0

613263.25

0

978749.71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3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2,3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40100121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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