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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
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
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全市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3)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公正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加强相互配合,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
(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研工作,讨论制定对策、拟定向县委提出的有关建议,推动政法工作的改革。
(8)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参与市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各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案件。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政法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政治安全与反邪教协调股、维稳指导股、综治督导与基层社会治理股、执法监督与法治股、新闻宣传与信息化股、政工科、法学会(2023年根据云南省、州相关文件要求,增设法学会机构,并增加一名事业管理岗)。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在州委政法委的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政法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省委第三次涉藏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迪庆现场办公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第一维稳”工作思路,紧扣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总目标,围绕“稳定、发展、生态、边疆稳固”四件大事,深入贯彻落实“五个第一”工作机制,加强工作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应急预案,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为全市脱贫攻坚、经济发展、疫情防控以及庆祝建党100周年、州第九次党代会、国庆、COP15期间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第一维稳”工作机制。
(二)树牢底线思维,弘扬斗争精神,全力维护社会政治安全稳定。
(三)落实维稳措施,纵深推进维护全市大局和谐稳定。
(四)突出创新引领,聚力强基固本,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五)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法制宣传,全力推进法治香格里拉建设。
(六)聚力强基固本,突出引领,抓好重点工作。
(七)加强执法服务,保障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八)加强党建引领,以党建促队建,锻造过硬政法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6人(公务员实有人数11人,事业管理岗2人,提前退休3人 )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880.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80.0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21.6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 2022份政法委法学会办公室调入一名事业管理岗人员, 2022年新增事业人员工资列入预算。2. 随着在职人员工资逐年晋升调资、五险增加原因。3. 2023年项目资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100万元、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经费50万元、平安建设经费25万元、社情民情信息队伍专项经费31.91万元、基层治保、调委会人员专项经费12.28万元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原因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80.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80.0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0.08万元(本级财力880.0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1.67万元,增加的原因是:1. 2022政法委成立法学会办公室并调入一名事业人员,2022年起新增事业人员工资列入预算。2. 随着在职人员工资逐年晋升调资增加后五险增加。3. 2023年项目资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200万元、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经费50万元、平安建设经费25万元、社情民情信息队伍专项经费31.91万元、基层治保、调委会人员专项经费12.28万元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原因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80.0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8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6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 2022年政法委法学会办公室调入一名事业管理岗人员,2022年新增事业人员的工资正式列入预算。2. 随着在职人员工资逐年晋升调资、五险增加原因。项目支出339.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1. 201310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 63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8.1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奖金、;包干经费,综治维稳经费,人均综治维稳经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公务用车租赁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福利费)。项目支出205.28万元(主要是:基层治保、调委会人员专项补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经费;平安建设工作经费)。2. 2013105-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专项业务支出131.91万元(主要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社情民情信息员队伍补助)。3. 2013602 -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2万元。4.20805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53万元。6. 208059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18万元。7. 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补助18.63万元。 8.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17万元。 9.210110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1.09万元。10. 2109999-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6万元。11. 2210201-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5.82万元。12.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71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万元,与上年无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增减变化原因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50人次。2023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对比减少的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简化接待程序,严格控制用餐及住宿标准,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较上年减少30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增加2万元,增长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因我单位于2022年5月划入一辆车。2023年财政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资金2万元。其中,车辆购置费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2万元。2023年做预算时公车保有量为“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所以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2万元,较上年增加100%。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已做文本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0.9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3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有人员调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香格里拉市委政法委资产总额152.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0.79万元,固定资产102.0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3.7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5.1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香格里拉市政法委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项目一)
1.项目名称
香格里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项目
2.立项依据
《中共香格里拉市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方案》
3.项目实施单位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政法委委员
4.项目基本概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法治香格里拉、平安香格里拉建设的总要求,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十大机制”建设为抓手,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着力加强系统治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论述,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效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把香格里拉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世界的“香格里拉”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5.项目实施内容
1、建立健全高位推动的组织领导机制
2、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
3、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线索处置机制
4、建立健全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
5、建立健全跨境黑恶违法犯罪打击整治机制
6、建立健全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
7、建立健全群众满意的长效评价机制
6.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力安排健全、完善整个绩效评价体系涉及经费200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既是巩固专项斗争成果、与黑恶势力坚决斗争到底的长久之计,也是统筹发展与安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关键之举。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确保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在香格里拉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是高位推动落实。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市扫黑除恶工作的领导,健全领导责任体系,统筹资源力量,加强人财物保障,形成工作合力。市级政法机关、纪委、组织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直接责任人,要靠前指挥、督察督办,确保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督导考核。市扫黑办切实加强对扫黑除恶斗争的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及市委的决策部署。要加强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督导检查,协调督办重点案件。将扫黑除恶斗争开展情况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
8.项目实施成效
有效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把香格里拉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世界的“香格里拉”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香格里拉市政法委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项目二)
1.项目名称
香格里拉市社情民情信息员队伍补贴(网格化信息员补助)
2.立项依据
中共香格里拉县委文件 香发[2013]3号关于建设乡镇社会管理综治维稳中心推进基层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3.项目实施单位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4.项目基本概况
《州委、州政府关于建设乡镇社会管理综治维稳中心推进基层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意见》:按照“统一职责、统一考评、分级管理、以钱养事、费随事转、一岗多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要求,组建一支“思想稳定、素质过硬、作风扎实、全心为民、运转高效”的网格员(信息员)队伍,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村(社区)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服务多元化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
5.项目实施内容
(一)乡(镇)设立社会管理综治维稳工作中心。
(二)村(社区)设立社会管理综治维稳中心站。
(三)建立社情民情信息员(网格管理员)队伍。
6.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力安排健全、完善整个绩效评价体系涉及经费12.28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
以实现“合理更增强、办事更方便、防范更有效、工作更落实、群众更满意”为目标,把社会管理综治维稳中心建设成“社会管理的工作中心、社会民意的收集中心、矛盾纠纷的调解中心、突发事件的指挥中心、普法教育的宣传中心、重点人群的服务中心、和谐稳定的维护中心”和统筹落实基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各项任务措施的大平台。
8.项目实施成效
按照州委、市委维稳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平安香格里拉建设两条主线,以全面依法治市为引领,不断推动工作落实。扰乱社会治安、扰乱社会稳定、非法聚众、违规上访事件相比去年降低,社会治安进一步稳定。
香格里拉市政法委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项目三)
1.项目名称
香格里拉市市域治理现代化建设项目
2.立项依据
《香格里拉市关于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3.项目实施单位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4.项目基本概况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治藏方略,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为着力点,以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重大风险为突破口,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探索具有香格里拉特色、符合时代特征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平安香格里拉迈上新台阶,奋力开创新时代新香格里拉改革发展稳定新局面。
5.项目实施内容
(一)实施“一把手”工程
(二)实施党建引领工程
(三)实施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程
(四)实施平安建设工程
(五)实施矛盾纠纷及信访问题多元排查化解工程
(六)实施公共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工程
(七)实施社会组织联动工程
(八)实施社会基础管理工程
(九)实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十)实施社会治理智能化工程
(十一)实施政务服务提升工程
(十二)实施市域社会治理法治保障工程
(十三)强化宣传发动
(十四)强化示范引领
(十五)强化责任落实
6.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力安排健全、完善整个绩效评价体系涉及经费50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
一是制定方案。制定香格里拉市关于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组织架构,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进度,提出工作要求。各专项组和各乡镇对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指标任务,拟订具体工作方案,制定责任清单、细化责任落实,明确阶段性目标、时间进度,对标对表推进试点工作,于2023 年2月28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办公室。
二是年度部署。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办公室每年将按照中央、省委政法委部署要求及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明确每年试点工作任务,各专项组和各县(市)、开发区对照工作要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各项试点任务,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并将试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办公室。力争2023年底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各项指标任务初步达标。
三是自评总结。各专项组和各乡镇对试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总结,自评总结于 2025 年 5 月 10 日前报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办公室,并全面系统地提交相关指标证明及台账资料,高标准地完成各类迎检材料的建档工作。
8.项目实施成效
《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2020年试行版)》(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由共性工作指引、区域特色工作指引和负面清单三个部分组成,共设分值1000分,其中共性工作指引900分(2020年版暂设定820分,留有80分用于今后增加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云南省区域特色工作指引》100分,负面清单为扣分项。按照中央关于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有关工作部署,围绕《工作指引》明确的治理体制现代化、治理工作布局现代化、治理方式现代化3个板块,17个重点任务,41个分解任务,88个基本要求;区域特色工作指引明确的3个重点任务,10个分解任务,31个工作要求;负面清单明确的6个内容。通过5年的创建工作,综合目标分值达到90%以上,社会治理手段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化解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到2023年基本达到“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验收标准,到2025年,将迪庆州成功创建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
监督索引号53340100121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