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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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6304X/202200218
文  号
来 源
乡村振兴局
公开日期
2022-02-25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02-25 13:54     浏览次数: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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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1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2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及市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当好市委、市政府在扶贫工作领域的参谋助手。

2、根据全市扶贫工作的需要,研究拟定全市扶贫工作的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3、认真执行国家和各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制定年度资金计划和使用分配方案,监督、检查分配资金使用情况。

4、根据《香格里拉市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项目库》扶贫规划,组织实施新时期各乡()扶贫项目。与财政、金融等有关部门协调审定扶贫开发项目,配合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监督监察和审计工作。

5负责制定全市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高、灾后扶贫、贫困乡(镇)村和片区的新农村整体推进及综合开发及特殊困难群众和区域扶贫项目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6、动员、组织全市机关、企业、社会团体积极开展部门挂钩和党员结对帮扶等社会帮扶工作。并做好国家、省、州级挂钩扶贫和协调服务工作。

7、负责实施沪滇对口迪庆帮扶和经济社会合作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外援扶贫项目和有关扶贫对外交流和合作事宜。

8、负责组织、协调与昆明市对口香格里拉市帮扶工作和经济社会合作相关工作。积极与昆明市对接,促进在农业、工业、商业、旅游、科技、生物、水电、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人才培训等多个领域的项目合作。大力推进两地干部交流,不断激发队伍活力。积极争取援助项目。

9、负责构建扶贫开发信息化网络平台,建立扶贫项目和资金综合监管体系,完善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机制,实施各项资源向贫困人口、贫困户和贫困村的精准配置,推进扶贫系统信息公开,增强社会力量对扶贫工作的参与和监督。

10、开展调查研究,做好扶贫宣传,传播信息,交流经验。配合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开展科技培训和推广等一系列扶贫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室、项目股、小额信贷股、对口帮扶股、信息统计股。

1.机构情况

 (一)综合室。协助办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事物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起草有关文件,负责文秘、统计、信息、宣传、档案、信访、财务、行政、接待工作以及车辆、办公用品物资的管理;检查督促办公会议及领导决定的重大事项;协调各科室的工作,拟定和组织实施有关的规章制定;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负责办目标督查考核、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项目股。负责拟定全市扶贫项目计划、选择、审查、立项、申报、指导、督促和管理工作;负责建立项目信息库;为全市扶贫项目开发提供相关信息技术咨询等服务工作;负责扶贫龙头企业的引导、扶持、认定及检查考核工作。

(三)小额信贷股。贯彻落实好国家小额信贷方针、政策,搞好计划、规模、资金调配、统计监测、审计、政策调研、经验交流、人员培训等工作,协调金融、乡(镇)等部门提出小额信贷的实施方案,并做好总结、推广、完善制度等工作。

(四)对口帮扶股。负责与上海对口帮扶和迪昆合作对香格里拉本级经济合作的统筹、协调工作,拟定年度沪滇帮扶和迪昆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沪滇帮扶和迪昆合作项目的协调、服务、监督和接待工作;协同办公室,开展好帮扶工作,并做好总结、推广、宣传、完善制度等工作。

(五)信息统计股。负责扶贫开发监测统计和绩效考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扶贫工作业务培训;负责构建扶贫开发信息化网络平台,建立扶贫项目和资金综合监管体系,完善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机制;负责全市扶贫统计工作。

2. 人员情况。

本单位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1人,年初14人,新招录1人,调出3人;年末实有人数12人,其中行政11人,事业1人。原因:根据组织安排调出3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过渡期“四个不摘”要求,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不断推进“一平台、三机制”,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稳步推进乡村建设,狠抓各类问题整改,补齐工作短板,强化责任落实,在脱贫攻坚期内的主要帮扶政策总体不变,在过渡期内实现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确保做到不摘政策,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全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绩。一是集中排查有力,动态监测帮扶有效。抓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好月监测、集中排查、动态管理和监测对象回头看、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运行等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奠定坚实基础。先后召开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部署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调度会等一系列会议,印发《香格里拉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香格里拉市2021年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方案》《香格里拉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防返贫监测帮扶相关工作。2021年通过每月一研判一排查一预警、年中集中排查、年底动态管理和回头看工作,全市共排查26062105081人,其中:农户申报123376人、部门预警35777813人、干部走访2236296892人,新识别41166人。截至目前,共有易致贫返贫监测户3061122人,其中:风险消除的有262951人(突发严重困难户58220人、边缘易致贫户101380人、脱贫不稳定户103351人),未消除风险的有44171人(突发严重困难户26115人、边缘易致贫户1030人、脱贫不稳定户926人),确保应纳尽纳、不漏一人。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了监测对象“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精准帮扶计划,落实了监测帮扶联系人,因户施策、因人施法,开展了针对性帮扶。统一救助平台上线后我市组织召开政府救助平台工作推进及业务培训会,对部门业务人员和乡村干部全面开展,知晓政府救助平台怎么建、怎么用的相关业务培训,推动全市低收入人口全覆盖安装使用。截至目前,农户安装率已达95%,全市上线申请事件795件,已办结681件,114件正在办理。二是规划与政策有效衔接。编制完成了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帮扶、稳定就业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生态经济发展、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公共服务提升等六大工程,共计谋划1262个项目,总投资44.93亿元。调整优化2021年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全市实施项目32项,投入整合涉农资金4.8808亿元,项目开工率达100%,支出4.6554亿元,支出率为95.38%。三是金融帮扶有力。持续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和精准扶贫企业贷工作,完善提升金融扶贫四大体系,确保扶贫小额信贷应贷尽贷。印发《香格里拉市2021年度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实施方案》,截至12月,当年新增小额贷款871.5万元,带动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172户,累计发放小额信贷6662万元,带动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1421户。四是定点帮扶和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富有成效。根据上海市结对帮扶工作调整,杨浦区选派的2名挂职干部和6名专业技术人员已到位;2021年香格里拉市投入沪滇对口帮扶资金5796万元,实施项目30,其中计划内项目9,投入帮扶资金5060万元;区级项目10个,投入帮扶资金246万元、“镇企结对”项目11个,投入帮扶资金490万元。截至目前,开工项目28项,开工率为97%;拨付资金2057万元,拨付率为35.49%。中国旅游集团到位帮扶资金168.72万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 13人(含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66.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6.2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6.85万元,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83.0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出,比上年人员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66.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6.2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6.24万元(本级财力366.2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6.85万元,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83.0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出,比上年人员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6.2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6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24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353.09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出及工资增资;项目支出70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30万元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今年预算防止返贫致贫保险工作市级财政承担专项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82万,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2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性(行政和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公用经费。

3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4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9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5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缴纳开支。

6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0.6万元,为2022年度在职人员体检费用支出。

72130501—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行政运行支出261.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8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40万元,专项用于防止返贫致贫保险工作市级财政承担专项资金。

9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9.36万元,主要用于全局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经济科目分组: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82万(其中:基本支出25.82万)。

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5万(其中:基本支出0.15万)。

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11万(其中:基本支出12.11万)。

4、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8万(其中:基本支出0.58万)。

5、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45万(其中:基本支出6.45万)。

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万(其中:基本支出0.6万)。

7、基本工资42.94万(其中:基本支出42.94万)。

8、津贴补贴152.49万(其中:基本支出152.49万)。

9、奖金3.58万(其中:基本支出3.58万)。

10、绩效工资5.09万(其中:基本支出5.09万)。

11、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万)。

12、办公费14.5万(其中:基本支出4万,项目支出10.5万)。

13、印刷费5.64万(其中:基本支出0.64万,项目支出5万)。

14、电费1.7万(其中:基本支出1.7万)。

15、差旅费6.5万(其中:基本支出0.5万,项目支出6万)。

16、工会经费3.23万(其中:基本支出3.23万)。

17、福利费0.04万(其中:基本支出0.04万)。

18、公车运行维护费4万(其中:基本支出4万)。

1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8.5万)

20、其他交通费用10.56(其中:基本支出10.56万)

21、住房公积金19.36万(其中:基本支出19.36万)。

22、其他资本性支出40万(其中:项目支出40万)。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办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市扶贫办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3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市扶贫办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不变,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市扶贫办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减少原因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州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市扶贫办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防止返贫致贫保险工作州级、市级财政承担专项资金

项目整体目标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好防止返贫致贫保险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分为三级指标,具体为: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返贫致贫(户数):是否防止返贫致贫。

2、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提高服务水平。

3、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的认可程度。

指标值测定依据为完成年初责任目标签订内容,项目绩效体现了部门职能职责及年度计划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上级相关工作部署和行业管理工作职责,扎实推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了和谐、稳定发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农林水支出:反应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指交通运输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诸如上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等。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香格里拉市扶贫办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4.81万元,与上年58.5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办公费用相应预算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市扶贫办资产总额53.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61万元,固定资产20.8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5.3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6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

 

 

 

 

 

 

 

 

 

附件4

 

香格里拉市财政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香格里拉市防止返贫致贫保险工作州级、市级财政承担专项资金项目

二、立项依据

根据《云南省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在2022年度我市实施防止返贫致贫保险工作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防止返贫致贫,兜住规模性发生返贫致贫底线,现提出2022年度防止返贫致贫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三、项目实施单位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四、项目基本概况

1、参保全覆盖。原则上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特殊困难群体为对象,进行精准防贫,防范因病、因学、因灾等因素返贫致贫。

2、整合资源。财政部门、挂包部门、挂包干部和参保对象共同承担参与,参保具体要求事宜由市乡村振兴局牵头,市级各主责行业部门、各乡(镇)配合,协调保险公司做好查勘、定损、理赔、防灾防损等各项工作,确保赔付到位。

3、精准赔付。聚焦因病(意外)住院医疗、因灾、因学、农民工收入不稳定补偿、收入保障线补助、特殊救助六种赔付类别,公安、住建、市场监管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要对涉及事项进行审核、确认,实施精准赔付。

四、项目实施内容

(一)因病(意外)住院医疗

1.被保险人因患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不涉及第三方赔付),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取得医疗费用报销后,脱贫户(含脱贫不稳定户、脱贫户中的突发严重困难户)扣除起付线4000//年,赔付比例为70%,年度累计最高不得超过8000//年;边缘易致贫户、一般农户中的突发严重困难户扣除起付线8000//年,赔付比例为70%,年度累计最高不得超过10000//年。医保局和卫健局负责提供医疗保险报销及自付情况数据,并负责比对数据和审定工作。

2.患重特大疾病,指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定义的25种重大疾病,并经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确诊后,一经确诊后凭诊断书一次性救助3000/户的救助金。卫健局负责数据比对和审定工作。

3.意外死亡,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除交通事故),一次性补助3000/户。镇负责核实和审定工作。

(二)因灾

1、家财损失。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包括国家公布的雷击、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蹦、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等内容)所导致农村居民常住的住房(不含临时储物用房、养殖用房、烤房等附属设施)部分损失、倒塌或判定全损的三种情形(由承保公司定损),住房总受损金额经农村民房灾害保险赔付后的剩余部分,赔付保险金标准为,部分损失的情形扣除起付线10000元户/年,赔付比例70%,年度累计最高不得超过8000//;倒塌或判定全损的情形扣除起付线10000//年,赔付比例70%,年度累计不超过10000/户。住建局负责审定。

2、农作物损失。因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干旱、地震、火灾、泥石流、山体滑坡、渍涝、低温冷害等及病虫害、草害、鼠害等所导致农户农作物受损,且受损面积每户在2亩及以上的按每亩500元标准进行补助,一次性补助每年每户不超过3000元。农业农村局负责审定。

(三)因学

当年度被保险人考取本科及以上院校一次性救助金:脱贫户(含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子女一次性补助3000/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监测帮扶对象的一般农户)一次性补助2000/户。教体局负责数据比对和审定工作。

(四)农民工收入不稳定补偿

因病、因灾、疫情(如新冠肺炎)或其他疫情影响,被保险人无法外出务工连续6个月的(需具备外出务工史一年以上条件,上年度外出务工半年以上,且外出务工收入占家庭年收入至少50%以上,年龄在18岁至55周岁),经行政村、乡(镇)出具证明,经市人社局审定后报乡村振兴局,情况属实本年度一次性赔付4000/户。市人社局负责数据比对和审定工作。

(五)收入保障线补助

被保险人覆盖享受返贫险后,因各种原因导致收入仍然低于全省监测底线(参照20206000元标准),经行政村、乡(镇)审查出具证明后,提交乡村振兴局审核确认,情况属实由承保公司一次性补助不低于2020年全省监测底线标准。乡镇负责收入测算和审定工作。

(六)特殊救助

因病、因灾、因学导致农户确需要特殊救助,经行政村 、乡(镇)审查出具证明后,提交乡村振兴局审核确认,可适当提高赔付限额及范围,救助资金不得超过4000元;致贫原因重复家庭,最多不得享受两种,超过两种的家庭由乡村振兴局和承保公司协商确定上限。乡村振兴局负责数据比对和审定工作。

以上六项保险责任合计年度赔付累计限额原则上不超过12,000/户,特殊情况由乡村振兴局和承保公司协商确定上限。

 

五、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力安排健全、完善整个绩效评价体系涉及经费40万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

1、参保全覆盖。原则上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特殊困难群体为对象,进行精准防贫,防范因病、因学、因灾等因素返贫致贫。

2、整合资源。财政部门、挂包部门、挂包干部和参保对象共同承担参与,参保具体要求事宜由市乡村振兴局牵头,市级各主责行业部门、各乡(镇)配合,协调保险公司做好查勘、定损、理赔、防灾防损等各项工作,确保赔付到位。

3、精准赔付。聚焦因病(意外)住院医疗、因灾、因学、农民工收入不稳定补偿、收入保障线补助、特殊救助六种赔付类别,公安、住建、市场监管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要对涉及事项进行审核、确认,实施精准赔付。

七、项目实施成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外。进一步创新保险保障机制,完善返贫致贫保险方式,控制返贫数量,从源头上筑起“截流闸”和“拦水坝”,着力提升群众生活保障水平,减少因病、因学、因灾等原因造成致贫返贫问题发生,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监督索引号53340100432800111



附件3.部门预算公开样表20220225013120043.xls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新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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