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63556/202000234
文  号
来 源
直属城市交警大队
公开日期
2020-09-01
【财政经费】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9-01 12:57     浏览次数:3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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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直属城市交警大队主要职能为负责市城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道路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道路巡逻,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纠正交通违法,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和处理,加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搞好交通特殊勤务和交通警卫,维护重大节日、集会、游行、示威和体育活动的交通程序,保证首长、外宾车辆行驶安全与畅通。制止、协助破获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动,堵截在逃犯罪分子。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警大队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警支队的正确领导下,紧扣“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这条工作主线,立足香格里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举全警之力,着力开展涉牌涉证、酒后驾驶等秩序管理、交通事故预防、重点企业源头管理、交通文明行动计划等工作,深化开展“疏堵、保通”工作,并圆满完成了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警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各项工作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受到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的高度赞誉。

整体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一)党建暨廉政建设。为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建引领日常业务工作,建设一支作风优良、敢于打胜仗的雪域城市交警队伍,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和党员民警的“四个意识”,大队支部深化“三会一课”的开展,并紧扣主题固化“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题党日”和“一月一升旗”常态化学习活动,切实提高了全体党员民警思想政治意识。同时,将警示教育活动贯穿于党建工作始终,着力培养党员民(辅)警“知敬畏、守法纪”的意识,深化民(辅)警“学先进、树先进、当先进”典型创建,“作风优良、廉洁干净”队伍建设工作初见成效。

(二)队伍管理。2019年,大队班子充分发挥“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抓各自分管部门民协警的管理。同时,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着力开展“充当保护伞”、“涉嫌买分卖分”、“涉嫌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案件的自查和集中整治工作。同时,深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确保全体民警党员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守初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牢思想防线,确保行为不触电,全年民辅警队伍暂未发生违纪违规的案件。

(三)大庆安保工作。2019年1月以来,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警大队根据省厅交警总队、州市公安局和州交警支队党委关于开展“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交通安保的总体要求,按照“网格化”管理勤务,优化警力分配,深化对古城、金桥二农贸市场、校园、出入城卡口的管控,严查机动车乱停乱放、逆行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净化城区交通秩序,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平安出行营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同时,为城区群众欢度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奠定了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全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7367起,其中现场查处12386起,非现场查处24981起。

(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深化“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交通安保工作,助力香格里拉“七城同创”,大队紧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组织警力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在校园、农贸市场周边道路和车流、人流集中路口布警,协同交通文明志愿者开展机动车礼让行人、行人闯红灯、行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翻越隔离护栏等“交通劝导”活动。同时,为深化“文明交通大曝光”活动的开展,大队及时向香格里拉市融媒体中心推送翻越护栏、行人闯红灯等视频信息材料,对不文明行为进行重点曝光。并依托大队微信公众平台,依法曝光了一批机动车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整体安保工作。根据上级公安交警部门的总体要求,大队按照三月维稳、全国两会等重点敏感节点和元旦、春运、春节、五一小长假、国庆长假等节假日安保的总体要求,细化方案,严格落实“三包”和“三定”工作要求,全力开展敏感节点和重点节假日的交通安保工作。同时,深化开展中央、省上级领导到迪庆考察调研安保工作。并依托高原实际,针对降雪降雨天气,组织警力开展降雪降雨天气下的交通安保工作,为广大群众和广大游客的平安出行奠定了坚实的道路交通环境。

(六)夜间集中行动。为深化夜间集中治理,大队结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迪庆州公安交警支队“酒驾醉驾毒驾”周末夜查统一行动的要求,联合市局特警、建塘派出所民警对城区主干道进行管控,依法查处一批涉酒、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案件,全年共查处醉酒驾驶案件70件,移送起诉32件。

(七)企业源头管理。为做好重点企业源头管理,大队全力开展“七进”、“交通安全进驾校”等工作,深化客运、旅游公司、公交公司等重点企业走访排查工作,并依托“学前一课”、“学中一课”、“学末一课”要求,切实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同时,严格落实企业客运、公交公司等重点车辆的交通违法“清零”行动,确保源头管理工作不缺位。

(八)事故预防工作。为深化事故预防工作,大队根据“防事故、保平安”总体要求,切实开展事故盲区、黑点集中排查工作,有效预防了群死群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全力开展交通事故勘察工作,全年共接处警1888起,其中处理简易道路交通事故1250起;现场调解621起;处理一般程序17起,死亡7人,伤18人;直接经济损失750万元。

(九)智能交通监控管理。为充分发挥城区智能交通监控系统的作用,实现智能交通监控系统重点区域24小时无缝细化管控,大队及时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城区交通监控故障点位和标志标线缺位点位进行一一排查和整改。同时,利用智能交通监控对城区机动车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管控,依法查处一批机动车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通警察大队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末有人员编制公安政法专项编制18名,自定编制数8名。年末实际人数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收入合计697.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7.9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293.28万元,减幅29.59%,减少主要原因:1.民警加班工资由香格里拉市公安局预算;2.辅警人员工资由香格里拉市公安局预算;3.2019年项目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支出合计64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82万元,占总支出的96.90%;项目支出20万元,占总支出的3.1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有所下降,基本支出624.82万元,占总支出的96.90%;项目支出20.00万元,占总支出的3.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万元,占总支出的1.47%;公共安全支出519.56万元,占总支出的80.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6万元,占总支出的7.6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10万元,占总支出的5.44%;住房保障支出31.70万元;占总支出的4.92%。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通警察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4.82万元。与上年对比有所减少,主要原因为2019年民警加班工资由香格里拉市公安局预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通警察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为城区交通信号灯维修维护费减少。2019年项目支出比2018年项目支出减少1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4.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98%。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民警加班工资及辅警工资由香格里拉市公安局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经费及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贴;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519.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1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459.44万元,执法办案50万元,其他公安支出65.1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7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无公务接待费,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6.39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6.29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0万元,下降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无公务接待费,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公安巡逻执勤、事故勘察、执法办案、警务摩托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无(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83万元,与上年增加62.89万元,主要原因为其他交通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维修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245.46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101.56万元,固定资产 143.8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2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4.8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45.46

101.56

143.89

0

0

0

143.89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340100145101111

决算部门公开表(2).xls

部门决算公开文档20200831041339498(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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