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63556/201900012
文  号
来 源
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19-08-23
【部门预决算】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8-23 11:18     浏览次数: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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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340100145101000

附件3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括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直属城市交警大队主要职能为负责市城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道路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道路巡逻,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纠正交通违法,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和处理,加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搞好交通特殊勤务和交通警卫,维护重大节日、集会、游行、示威和体育活动的交通程序,保证首长、外宾车辆行驶安全与畅通。制止、协助破获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动,堵截在逃犯罪分子。

二、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直属城市交警大队属于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下设的一个部门,根据《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对(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关于直属城市交警大队实行财务独立核算的请示)的批复》香财会【2015】4号文件精神,于2016年1月1日起实行财务独立核算。人事由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管理,业务由迪庆州交警支队指导。直属城市交警大队单位行政编制为26(其中:中央编18人,地方编8人)2018年新增事业编制21人(财政补助人员),年末实有行政编制民警为22人。车辆编制在香格里拉市公安局,资产2015年12页31日止在市公安局,尚未划拨到本部门,本单位一级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本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分别是:(1)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通警察大队


2.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直属城市交警大队单位行政编制民警为26(其中:中央编18人,地方编8人2018年新增事业编制21人(财政补助人员),年末实有行政编制民警为22人。

(三)、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一)交通事故数据:2018年1至12月,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警大队共办理交通事故878起,其中办理一般程序12起,死亡5人,伤12人;简易程序692起,交管12123平台处理交通事故53起,微信平台处理交通事故121起;

(二)违法数据: 2018年1至12月,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警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27944起,其中无证驾驶77起,饮酒驾驶1起;暂扣驾驶证1起;警告748起,违法停车6429起,违法标志标线3810起,其它16878起,上缴财政国库罚款总额4,948,970.00;通行证工本费131,410.00元。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总收入为991.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961.18万元(基本支出867.74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其他收入30万元。上年总收入为967.6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基本支出937.69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年初基本支出结转1.30万元。比上年增加23.49万元,增加2.43%,其中:1、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69.95万元,减少7.46%;其他收入30万元,上年无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30万元,增加100%。项目支出30万元,上年项目支出30万元,无增减。增减变动主要原因:1、2017年财政追加本单位临时办公场所基础设施经费而本年没有;2、民警工资增加;3、本年财政追加辅警装备经费(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总支出988.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8.02万元,占总支出的96.96%;(其中:公安安全支出837.74万元,占总支出的87.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70万元,占总支出的5.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05万元,占总支出的3.34%;住房保障支出34.53万元,占总支出的3.50%)。上年基本支出938.99万,比上年增加19.03万元,比上年增加2.03%,增加原因:民警工资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总收入991.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0万元,占总收入的3.03%。2018年总支出988.02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占总支出的3.04%。项目支出全额完成。上年项目支出30万元,无增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96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1.18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为958.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8.02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即基本支出结转结余3.1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96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1.18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其中:公安安全支出837.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8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53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为958.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8.02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其中:公安安全支出837.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7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5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即基本支出结转结余3.1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37万元,上年预算3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上年预算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上年预算35万元。本年“三公”经费支出26.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26万元;会议费支出情况:无;培训费支出情况:2018年培训费支出0.4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三公”经费支出26.36万元,人均支出1.20万元。上年“三公”经费支出24.79万元,比上年增加1.57万元,增加6.33%,其中:公务接待费0.10万元,人均支出45.45元,比预算减少1.90万元,减少95.00%,上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91元,比上年减少0.81万元,减少89.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27万元,人均支出1.20万元,比预算数减少8.74万元,减少24.98%。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88万元,比上年增加2.39元,增加9.96%。“三公”经费增加原因:2018年度大型安保执勤增加,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即车辆燃料费支出增加。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3,316.52元,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3,499.28元,比上年减少900,182.76元,减少56.49%。减少原因:2017年财政追加本单位临时办公场所基础设施经费而本年没有,同时减少维修(护)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年末单位总资产为2,373,550.11元,上年年末总资产为726,304.56元,比上年增加1,647,245.55元增加228.80%,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配置开道两轮摩托车20辆,总价值1,578,30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概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即:城市道路信号灯维护经费预算30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项目预算支出达到100%。

2.概述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如有):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340100145101111

2018年度香市城市交警大队决算分析报告(补充公开) .doc

城市交警大队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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