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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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550903XQ/201900004
文  号
来 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19-02-18
【财政经费】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补充公开)
发布时间:2019-02-18 15:08     浏览次数:5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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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实施全省范围内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承办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州荣誉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在案件。

12、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香格里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1个内设机构,4个参公机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综合统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经费;负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固定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信息、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承担局机关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促检查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本职责范围内的信访接待工作。

2、公务员管理股

综合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职务升降、职务任免、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回避、纪律、奖励、惩戒、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政策法规,指导协调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全县公务员培训工作。按照规定拟定县人民政府奖励表彰制度,审核县人民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和组织表彰活动,任免人民政府机关科员职务,负责副科级非领导职务的限额审核工作;负责本职责范围内的信访接待工作。

3、职业能力建设股

拟定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劳动者平等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服务信息管理;拟定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牵头拟定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指导和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鉴定)评审工作;负责技工学校招生工作;负责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调配工作;负责本职责范围内的信访接待工作。

4、人力资源市场股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贯彻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拟订专业技术人员调配政策,承办特殊需要人员调配。承办县级企业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指导和管理机关、事业单位除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负责本职责范围内的信访接待工作。

5、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

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制定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调家属的安置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及教育培训、就业指导工作;指导做好企业军转干部思想教育和信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承办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维稳工作。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香格里拉县职改办)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和人事管理工作;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政策;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上报、核准事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综合管理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推荐、选拔、奖励和管理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津贴人员以及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本职责范围内的信访接待工作。

7、工资福利与退休股

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特殊贡献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变动日常管理工作;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办法,指导、监督县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企业劳动定员定额工作;负责工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的审批工作;负责审核机关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 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待遇、遗属补助落实工作;负责本职责范围内的信访接待工作。

8、劳动保障监察股

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制定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组织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起草相关政策草案和规定;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有关法律事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复工作;负责本职责范围内的信访接待工作。

9、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股

贯彻实施中央、省、州劳动关系政策;规范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负责省属驻县、县属单位劳动用工登记、聘用合同备案工作;承办县属企业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度的审批工作;统筹拟订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和规范,指导承担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人事劳动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调处劳动争议案件;负责调解员、仲裁员培训管理;负责信访工作,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综合分析、反映信访动态,开展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督办重要来信、来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

10、农民工工作股

贯彻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农民工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有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收集发布就业服务信息;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咨询、介绍、劳务交流、培训等服务;负责劳动力转移输出统计工作;承担香格里拉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本职责范围内的信访接待工作。

11、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

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参与拟定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承担县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本职责范围内的信访接待工作。

12、参照公务员管理机构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负责全县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发放和保值增值工作;负责参保人员的缴费、转保、退保等服务工作;对乡(镇)劳动保障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进行管理和指导监督;负责农村社会保险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农村社会保险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全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负责本职责内的信访接待工作。

(2)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负责全县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拨付等事务;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年度收支基数的核定;拟定全县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基金征缴以及社会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续接和终止工作的办理程序与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经办县级管理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及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参保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及供养遗属、工伤人员和生育女职工基础数据库;负责县级管理单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的待遇审核和支付工作;承办劳动保障部门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3)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拟定全县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办法及细则,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训;负责县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费用的审核、报销及其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和培训指导工作;负责拟定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定点资格审查、考评和年检,并对其进行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承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劳动就业服务局

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就业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劳动就业管理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就业管理工作体系,拟定全县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再就业工作,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规划和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和就业岗位开发;负责失业保险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实施,依法做好全县的失业保险扩面工作;负责全县就业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农民工培训的管理工作,对就业培训机构资质进行审查、上报;规划实施充分就业社区的创建和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站的建设;承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情况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动情况,

香格里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是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的一个业务股室,主要负责核算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的工资收支、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生活困难补助的收支工作。

2、机构人员情况。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综合统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经费;负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固定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信息、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承担局机关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促检查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本职责范围内的信访接待工作。

2、公务员管理股

综合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职务升降、职务任免、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回避、纪律、奖励、惩戒、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政策法规,指导协调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全县公务员培训工作。按照规定拟定县人民政府奖励表彰制度,审核县人民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和组织表彰活动,任免人民政府机关科员职务,负责副科级非领导职务的限额审核工作;负责本职责范围内的信访接待工作。

3、职业能力建设股

拟定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劳动者平等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服务信息管理;拟定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牵头拟定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指导和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鉴定)评审工作;负责技工学校招生工作;负责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调配工作;负责本职责范围内的信访接待工作。

4、人力资源市场股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贯彻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拟订专业技术人员调配政策,承办特殊需要人员调配。承办县级企业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指导和管理机关、事业单位除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负责本职责范围内的信访接待工作。

5、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

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制定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调家属的安置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及教育培训、就业指导工作;指导做好企业军转干部思想教育和信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承办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维稳工作。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香格里拉县职改办)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和人事管理工作;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政策;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上报、核准事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综合管理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推荐、选拔、奖励和管理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津贴人员以及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本职责范围内的信访接待工作。

7、工资福利与退休股

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特殊贡献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变动日常管理工作;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办法,指导、监督县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企业劳动定员定额工作;负责工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的审批工作;负责审核机关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 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待遇、遗属补助落实工作;负责本职责范围内的信访接待工作。

8、劳动保障监察股

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制定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组织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起草相关政策草案和规定;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有关法律事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复工作;负责本职责范围内的信访接待工作。

9、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股

贯彻实施中央、省、州劳动关系政策;规范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负责省属驻县、县属单位劳动用工登记、聘用合同备案工作;承办县属企业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度的审批工作;统筹拟订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和规范,指导承担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人事劳动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调处劳动争议案件;负责调解员、仲裁员培训管理;负责信访工作,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综合分析、反映信访动态,开展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督办重要来信、来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

10、农民工工作股

贯彻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农民工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有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负责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收集发布就业服务信息;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咨询、介绍、劳务交流、培训等服务;负责劳动力转移输出统计工作;承担香格里拉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本职责范围内的信访接待工作。

11、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

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参与拟定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承担县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本职责范围内的信访接待工作。

12、参照公务员管理机构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负责全县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发放和保值增值工作;负责参保人员的缴费、转保、退保等服务工作;对乡(镇)劳动保障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进行管理和指导监督;负责农村社会保险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农村社会保险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全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负责本职责内的信访接待工作。

(2)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负责全县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拨付等事务;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年度收支基数的核定;拟定全县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基金征缴以及社会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续接和终止工作的办理程序与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经办县级管理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及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参保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及供养遗属、工伤人员和生育女职工基础数据库;负责县级管理单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的待遇审核和支付工作;承办劳动保障部门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3)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拟定全县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办法及细则,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训;负责县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费用的审核、报销及其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和培训指导工作;负责拟定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定点资格审查、考评和年检,并对其进行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承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劳动就业服务局

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就业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劳动就业管理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就业管理工作体系,拟定全县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再就业工作,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规划和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和就业岗位开发;负责失业保险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实施,依法做好全县的失业保险扩面工作;负责全县就业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农民工培训的管理工作,对就业培训机构资质进行审查、上报;规划实施充分就业社区的创建和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站的建设;承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香格里拉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单位共1个,属于正科级单位,领导职数为2名正科、5名副科、2名主任科员、1名副主任科员。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截止2017年末,香格里拉市人社局人员核定编制数为61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参公管理35人、事业管理人员6人,在职人员62人,退休在职人数人6人,实有车辆3辆,在编制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411965.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65.2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分析因工资调整,增加了在职人员预算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193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63.32万元,占总支出的43.27%;项目支出6769.12万元,占总支出的56.7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人员工资金正常调资,项目工作经费增加。

(三)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市保障局正常运转日常支出5163.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各项项目工作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96.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99%。

(四)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支出为6769.1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上年度项201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入我局医保中心。2017年根据资金性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5989.11万元列入项目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中医疗补助,占项目支出的88.48%,商品和服务支出扥占11.52%。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作医疗保险的补助及开展人力资源各项业务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7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67万元,完成预算的85.73%。其中:因公出国出(境支数为出决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为3.4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80.37%;公务接待支出决算为3.2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2.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接待餐标降低、接待人员减少,控制节俭车辆运行维护等,无公务用车购置等原因。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14万元,下降24.29%。其中:因公出国出(境)支数为出与上年度一致,未发生因公出国出(境)情况,决算支出数为0万元,因此没有增减比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1.55万元,下降31.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0.6万元,下降15.7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原因本年接待餐标降低、接待人员减少,控制节俭车辆运行维护等,无公务用车购置等原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4万元,占51.57%;公务接待费支出3.22万元,占48.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人力资源各项工作及精准扶贫下乡等(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人力资源各项业务工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7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5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各项费用控制节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人力资源的各项业务工作(相关使用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1447.4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02.19万元,固定资产845.2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23.5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447.470

602.19

845.21

572.29

59.84

0.00

213.08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市人社局无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公开情况说明事项。

七、2017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7年度确保单位机构正常运转、 完成年度中人员工资正常调资、确保人力资源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总之,通过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年终决算的各项要求,在确保单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也为人力资源各项业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为理顺各项社会保障业务、履行好部门职责,并为今后社会保障工作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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